拆迁户回迁遇到房屋延期交房,违约金应该怎么算?
按照同期银行借贷利率来算。拆迁合同延期交房违约金按合同的金额来赔偿,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约定违约金也是希望合同双方能在规定的时间规定地方完工。
通常情况下,两方有合同商定的,按照有商定、没商定按法定的原则,以合同上商定的比例执行合同上无商定的,按照同期银行借贷利率为准。不过,尽管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无一个统一准则,但合同上的违约金比例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能够以事实上损失为准则进行适当调整。因为拆迁房不是商品房,签的协议不是买卖合同,不能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延迟交房赔偿,这一点大家要认清,但是安置费应该给付达到交房实际时间,此外,要求索赔违约金,就要看协议中具体的延迟交房条款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一般是只赔付安置费和过渡费的。
1、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的,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已经收取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2、因房地产受让人的过错,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的,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逾期支付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按实际发生的情形分项计算损失数额,一般也是按照房款的万分之五进行赔偿的。
3、合同按照总房价的万分之二作为起步价格的,违约金受偿一般是指已经结清房款,不管是一次付清还是做贷款,都是一次付清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拆迁协议违约有哪些责任?
法律分析:承担违约责任是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主要不利后果,其形式包括采取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对双方当事人关系重大。如一方不依法或依约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据法律规定及协议约定要求相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违约责任中,一般为要求相对人履行协议及要求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