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工厂加班超过多少小时算违法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加班一到两个小时人事说不算加班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 一天工时超11个小时违法吗
- 单位每天加班三个小时,不加班扣工资,且每月加班超过60小时。这样合法吗
- 我想问一下上班超过十二小时劳动法上怎么算
- 每天加班到晚上十二点这合法吗
- 中集工作12小时合法吗
- 加班一到两个小时人事说不算加班
- 公司合同是八小时现在要我们加班上十二小时公司违法吗
一天工时超11个小时违法吗
若不存在《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加班到十二点班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安排加班,但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每天加班三个小时,不加班扣工资,且每月加班超过60小时。这样合法吗
中集工作12小时合法,因为的话中集是有底薪的,你工作完八个小时,剩下的那四个小时那是属于加班,他会给你加班费的,一般的情况下,不会说上12个小时,除非需要赶货,订单非常的着急,他才会说让你上12小时,要是说你坚持不了,可以和主管说明情况
我想问一下上班超过十二小时劳动法上怎么算
《劳动法》规定,职工每日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不过四十四小时的规定,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修改为每周40小时,企业最迟1997年5月1日前实行。
《劳动法》规定,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同意,企业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周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基础上,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加班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从上面两个规定看,一天工作12小时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应当依法予以责令改正。
关于工作时间的确定实际上,传统意义上我们的上班并不一定都是工作时间。比如午休时间、用餐时间是都不能被认定为工作时间的。
劳动者工作时间包括准备结束时间、作业时间、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和工艺中断时间。自然需要中断的时间一般是指上厕所之类的时间。至于固定去就餐的时间,一般不可以认定为自然需要中断的时间,多数会被认为休息时间。因为职工有选择性,可以休息、可以就餐,甚至有的职工还可以就餐之后遛遛弯儿。不过如果因为特别紧急,需要在工作岗位上就餐的,这种时间肯定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
关于加班费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是正常小时工资的150%。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予以调休的,应当支付200%的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是300%。
如果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再延长工作时间,并不是在原有200%或300%加班费基础上额外再增加50%,而是按照200%或300%发放。
关于特殊工时制度实际上除了标准工时制以外,我们还有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
对于一些工作岗位,由于生产特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等原因,不能实行8小时标准工作制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
不定时工作制,主要是一些难以准确考勤的工作岗位,比如一些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和值班人员,长途运输人员、出租车司机、港口装卸工等等。不定时工作制,实际上是没有加班费可以计算的。像一些晚上可以休息看门的保安工作,如果被解释成为值班,也是允许的。
综合计算工时制,主要是一些周期性工作的职工。比如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他们应当以年、季度、月、周为工作周期,每一工作周期的平均工作时间应当跟标准工时基本相同。
不过,要想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必须向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备案。不备案,那么你就是违法违规的,劳动者就有权要求按照标准工时制支付加班费。
每天加班到晚上十二点这合法吗
若不存在《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加班到十二点班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安排加班,但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集工作12小时合法吗
中集工作12小时合法,因为的话中集是有底薪的,你工作完八个小时,剩下的那四个小时那是属于加班,他会给你加班费的,一般的情况下,不会说上12个小时,除非需要赶货,订单非常的着急,他才会说让你上12小时,要是说你坚持不了,可以和主管说明情况
加班一到两个小时人事说不算加班
这是违法的。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每天的正常工作时间是八个小时,如果超出了正常的工作时间,那就是应该算加班,公司应该给员工支付加班费,或者是让员工调休,而且员工的加班时间本来就是按照小时计算的,人事也没有资格说员工加了两个小时班不计算,违法的。
公司合同是八小时现在要我们加班上十二小时公司违法吗
原创回答,头条首发
做为一个HRM,这是我几乎每天都要面对的一个问题。很头痛、很无奈、也无解。
从法律条款来讲,企业有违法嫌疑《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超过8小时算加班,每天加班最多不超过三小时,每个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一些企业根据行业性质和生产需要,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我们公司经过政府审批和职代会审议通过,对生产岗位员工实行了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政府审批文件规定: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上工作的劳动者,每日最长工作时间(含正常工作时间和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综合计算周期内延长工作时间的最高限额分别为:以周为周期的,不得超过15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以月为周期的,不得超过36小时;以季度为周期的,不得超过108小时;以年为周期的,不得超过360小时。企业应当保证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上工作的劳动者每两周至少有一个连续24小时的休息日。
从以上法律规定和政府行政规定的字面上来看,公司要求员工每天上班12小时似乎是违法的。即便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每天的最长工作时间也不得超过11小时。
从实际情况来看,很难判企业违法而实际情况如何呢?就我们处理过劳动纠纷案件来讲,虽然每一件都提到了超时加班的问题,但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没有一次因此判企业违法。即便有时判了企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但也是以别的理由判的。
记得有一次在庭审中,法官问员工一方:在12个小时上班期间,吃几顿饭?每顿饭多长时间?在我们公司,员工上12小时班时,有两次吃饭时间,每次45分钟,合计90分钟。这样算下来,实际工作时间为10.5小时。法官同时也询问了公司:在计考勤时,为什么没有把员工吃饭时间去除掉?实际情况是员工加班除了加班费,还有中夜班津贴,各工厂为了让自己的员工多挣些线,往往就把吃饭时间全部计入工作时间了。人事部门也是体谅员工加班不易,也就不去较这个真了。
劳动纠纷与经济纠纷不一样,无论是仲裁员还是法官,在庭审时不会死搬法条与所谓的证据,会充分考量实际情况与合理度。比如我们公司,完全可以对考勤管理做出规定,把吃饭时间从工作计时中扣除出去。我们不是没有动过这样的想法,考虑来考虑去,觉得一线员工挣个钱不容易,还是不要因个别人的行为损害了大多数员工的利益吧。所以迟迟未动,但是如果哪一天仲裁或者法院判了企业要因此支付赔偿金,不排除会采取行动。
企业为什么要安排员工上12小时班从国企的角度来讲,没有哪个企业愿意顶着员工的不满,冒着违法的风险,非要安排员工去上12小时的班。将心比心,即便是机关人员,每天上12小时,持续一段时间也会受不了的,何况是体力劳动强度更大的一线工人!之所以做出这种安排,都是迫不得已,为了企业生存,为了员工有饭吃。你不这么干,企业就活不了。
以我们公司为例,对制管企业来讲,每个客户所需要的产品无论材质、规格还是技术标准都不一样,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有了订单才能安排生产。而现在每个客户都在极力压降采购成本,缩短项目周期,追求各个环节的短平快。一旦合同签订,马上就要求供货,除去原材料的采购时间,往往留给工厂生产的时间就少之又少了。所以现在整个制管行业采取的都是集中生产、集中轮休的排班模式。也就是说订单来了就要二十四小时连轴转,没活儿了就休息。
假如给你一道选择题许多人会问,即然是二十四小时作业,为什么不排三个班呢?每班八小时不是正合适吗?
如果企业一年的生产是均衡饱满的,当然这样安排是最省事的了。问题是企业的订单并不是那样均衡,也不见得每年都那么饱满。没活儿干时怎么办,裁员吗?企业经不起这样的折腾,员工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公司也是经过了对市场形势的研判、边际成本的测算以及保持什么样的收入水平才能稳定员工队伍等方面的综合分析,才最终确定要保持多大的用工规模,采取什么样的生产组织模式。
我们目前采取的模式是各工厂均配置两个班的人力,交货期不紧张时,每班8小时;交货期比较紧张时,每班延时1~2小时;赶上任务特别紧张的时期,只好采取每班12小时的作业模式,当然这种情况下,每周会安排两次倒休,保证员工每周有两次可以歇够24小时。
这样的生产组织模式在任务比较饱满的年度确实会让员工感到很疲惫,但另一方面,员工也确实得到了实惠,一线员工的人均收入可以达到每年10万以上,主要岗位上的能到15万左右,这在一个三四线城市,也算不少了吧。做一个假设,如果我们配足三个班的人力,那么员工的人均收入就要减少30%,同时还有随时被裁掉的可能。如果面对这样一道选择题,不知员工们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呢?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工厂加班超过多少小时算违法和加班一到两个小时人事说不算加班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