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对于老年人来说是必要的,对子女和亲人的影响很大。签完遗嘱一般要公证,这样更有效。如果签了遗嘱,认不出来怎么办?根据以上描述,123律师网已经整理了相关内容,其中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遗嘱人签名无法辨认怎么办
在中国,遗嘱是从实质和形式上进行审查的。内容难以辨认或者签名难以辨认的,可以认定无效。以原具体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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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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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要素包括形式要素和实质要素。遗嘱效力的形式要件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遗嘱的形式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无效。这里所说的遗嘱效力要件,仅指遗嘱效力的实体要件。
第一,遗嘱人必须有立遗嘱的能力
遗嘱性是指自然人依法设立遗嘱并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能力。遗嘱是民事行为,创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立遗嘱的能力,即遗嘱能力,而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成立为准。立遗嘱时,遗嘱人具有遗嘱能力的,遗嘱能力不无效。反之亦然,达拉斯到礼堂因此,立遗嘱人必须有能力立遗嘱。无行为能力人立的遗嘱,即使以后有行为能力,仍然无效。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有行为能力,然后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二、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意思表示,因为真实意思表示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原则上,遗嘱是否是立遗嘱人的真实遗嘱,应以立遗嘱人的最后遗嘱为准。以胁迫或者欺骗手段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变更的,变更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不得取消无劳动能力和无收入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遗嘱应为没有工作能力和没有收入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项规定是强制性的。如果遗嘱取消了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则不能生效。遗嘱人不保留缺乏工作能力和没有收入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在处理遗产时,应当给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部分可以按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应根据遗嘱生效时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四、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是立遗嘱人处分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因此只能处分立遗嘱人的法定财产。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该部分遗嘱无效。
五、遗嘱不得违背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的民事行为无效。遗嘱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的,不能成立。
以上内容是相关回答。遗嘱签名难以辨认的,可以认定无效。所以,签完遗嘱,最好是公证或者备份。写遗嘱时,必须以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中的财产需要是遗嘱人的个人财产。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123律师的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