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驱逐出境的方式有独立适用和附加适用两种。按照规定,对于在我国境内犯罪的外国人,可以根据案情,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对其适用驱逐出境。
一、
关于驱逐出境的方式有什么
关于驱逐出境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独立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
二是附加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
《刑法》第35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指对在中国境内犯罪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强制其离开中国境内的刑罚或治安管理方法。
在我国驱逐出境的适用方式比较灵活。刑法规定是可以适用,而不是应当适用。这即是说,对犯罪的外国人不一定要适用驱逐出境,而是不仅要根据案情,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而且还要考虑我国与所在国的关系以及国际斗争的需要加以决定。
二、
驱逐出境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吗
驱逐出境不是行政强制措施,属于行政处罚。外国人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出境入境管理,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承办的公安机关可以层报公安部处以驱逐出境。找法网提醒您,公安部作出的驱逐出境决定为最终决定,由承办机关宣布并执行。
三、
什么情形需要被驱逐出境
下列情形会被驱逐出境:
1.外国人在我国境内居留在我国犯罪。
2.犯罪的外国人在我国境内停留的。
3.外国人在我国具有居留资格在外国犯有依我国《刑法》有权管辖之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