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如何定义侵权行为的类型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什么是网络侵权?网络侵权如何确定?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 如何界定教育中的“惩戒”和“体罚”?
- 如何判断一首歌的版权问题?
- 做电影剪辑会不会侵权?这类自媒体的发展前景怎么样?
- 社会百态的网络视频侵权吗?比如抖音那些发未经本人同意的视频?
- 什么是网络侵权?网络侵权如何确定?
- 影视盘点类视频,怎么避免侵权?
如何界定教育中的“惩戒”和“体罚”?
惩戒包含体罚,但不等于体罚——别再傻傻分不开两者的区别和联系
近些日子,关于教师惩戒权的问题,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特别是《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出台之后,其中第14条“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让若干教育界人士和关注中国教育发展的人欣喜若狂。
随后,一些名人,也加入讨论的行列,央视铁嘴白岩松“明确教师惩戒权,势在必行!老师不敢‘惩戒’,受害者最终是孩子”的说法,在头条的“悟空问答”中,有近2000个讨论。阿里巴巴的创始人马云,因为有教师从业背景,说得更加形象直接,“若老师没有惩戒权,就像开一辆没有刹车的汽车”“学生不是向老师低头,而是向规则、素质低头”等等。
紧跟着,近期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今天在教育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正在研究制定教师惩戒权具体的实施细则,将尽快出台,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实施的范围、程度、形式等,规范行使教育惩戒权(见下图)。
但跟多的人,却将惩戒与体罚等同起来,认为惩戒权就是体罚权;还有人将惩戒与体罚完全割裂开来,认为惩戒是惩戒,体罚是体罚。还有不少人感觉这两种说法都不正确,但又不能正确认识其中的区别和联系,不少的网友就在我的头条文章中提出,希望我能厘清二者的关系。
那么,惩戒与体罚,究竟是什么关系呢?
第一,明确一个范围:惩戒包含体罚从词义的角度来看,惩戒的词典义有两个,一是“引以为戒”,比如“惩戒亡秦孤立之败(《汉书·诸侯王表序》,意思是“以灭亡的秦朝因孤立无援而败亡为教训”)”。二是“惩罚以示警戒”,如蔡邕《故太尉乔公庙碑》中““禁錮终身,没入财赂非法之物,以充帑藏,惩戒羣下。”
如今,我们用的最多的,就是“惩罚以示警戒”。从这个角度来分析的话,“惩戒”中,“惩”是手段,“戒”是目的。而英语,对这一词语的解释,非常好理解:punishsb.toteachhimalesson(惩罚某人以给他一个教训);disciplinesb.asawarning(惩罚某人像一个警示);takedisciplinaryactionagainst(采取纪律行动)。
我们知道,“惩”是惩罚,那么,惩罚有哪些类别呢?
概而言之,“惩罚”可以分为肉体、精神(或心理)和经济处罚三种形式。比如,古代有各种让肉体受到痛苦的惩罚方式,直到现代,让犯人身体受到约束,参加必要的劳动,还是全世界通行的惩罚方式。
而精神(或心理)处罚,比如,让人的名誉变差、社会地位变低,或者精神或心理上受到挫折。这些年,针对老赖,公布失信名单,甚至纳入诚信黑名单,都属于此类。
经济处罚则更为常见,各种行政罚款,即属于此列。
但大多数情况下,惩罚是合并执行。比如坐牢,身体受到控制,被强迫参加劳动改造,这属于身体的惩罚。而一旦被判刑,名誉和地位、金钱,自然都会受到影响。
所以,从这一个意义上来看,惩戒包含惩罚和警戒,而惩罚包含体罚,自然,惩戒也就包含体罚,或者说,体罚是一种惩戒的方式!(备注:“惩罚”和“惩戒”两者的区别就在于,前者只是手段,后者既有手段,还包含目的)
这样看来,赞同惩戒,但不赞同体罚,这是不是类似于喜欢喝酒,但不喜欢和啤酒一个道理呢?
第二,厘清一个区别:惩戒不等同于体罚既然惩戒包含体罚,那么,赋予教师惩戒权,是否意味着在教育领域,体罚合法化呢?
这里包含的问题,首先是体罚是否必要的问题。个人不推崇体罚,但认为,在必要的时候,适度的体罚,是有其必要性的。举个例子,著名的哲学家教育家杜威在 《民主主义与教育》中说:“经验作为洞察所尝试的事情和所承受的结果之间的联系,这是一个过程,撇开控制这个过程所作的努力,教材和方法并无区别。”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阐释这句话,有的孩子喜欢打人,一位的口头教育,意义不大,作用不明显。如果打他几下,让他知道被打的滋味,效果立马就会显现——这就是经验(体验)的作用。
我们反对的体罚,其实是非教育目的的或侮辱人格尊严的体罚。比如,著名的教育家朱永新在谈及体罚的时候,就说体罚是“ 教师情绪不好时的冲动,难以控制自己的行为”。这种界定,并不科学,但在实践中,大多如此。三水三心以前也对学生有过体罚的行为,反思起来,基本上都是情绪失控。就以前段时间引发轩然大波的优秀教师杨守梅体罚学生为例,其出发点和目的,都是为了学生,但用书打、用高跟鞋踢,无疑是情绪失控!
还有不少的人反对体罚,认为欧美发达国家都以立法的形式,严格禁止体罚。事实上,并非如此。截止2016年,全世界共有49个国家完全禁止了在任何地方进行任何形式的体罚(见下图)。
而我们熟悉的美国,有27个州禁止学校体罚,六成以上公众对此态度宽容;我们近邻韩国,虽然1998年就禁止了体罚,但2002年又公布了《学校生活规定预示案》,允许教师“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教师可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一定程度的体罚”。(据华东师法大学杨光富《美英韩泰四国教育体罚现象透视》)
所以,以教育警戒为目的的体罚,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是否合法,要依据法律规定。至少,在目前,体罚是一种违法行为,这是毋庸置疑的。
而事实上,惩戒的范围,远比体罚更宽。比如,约谈、口头批评、书面检讨、当众检讨,甚至把包括必要的罚站等等。只不过,由于缺乏具体的规则,一些教师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采取了过度过激甚至是严重违反教育规律的方式,致使体罚被污名化,最终被定性为“ 对少年儿童的一种错误的教育手段”。
由此可见,惩戒的目的,就是要让学生明白一个道理做任何事都是有后果的,如果违反了规则,就应该接受一定的惩戒。
第三,避免一种趋向:过分夸大惩戒的作用建国70年来,我们的教育从弱到强,从单一到丰富,穷国办大教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近些年来,由于思想观念的更新,教育面临一些难题,特别是对学生权益的过度保护,对教师教育权的无限制压缩,教师不敢管之风有蔓延之势,不愿管之风时有抬头,于是,不少的人包括一些名人甚至教育领域的专家,认为只要赋予了教师惩戒权,一切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似乎,教育惩戒就是解决一切教育问题的万能钥匙。
而事实上,教育,首先是心灵的交汇,是爱的自然流淌,正如雅思贝尔斯所说“教育就是一棵树摇动另一颗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召唤另一个灵魂”(这句话的出处颇多争议,这里不做溯源考究)。苏霍姆林斯基认为“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而“爱,首先意味着奉献,意味着把自己心灵的力量献给所爱的人,为所爱的人创造幸福”。
只不过,我们要充分关注的是,真正的爱,绝不是骄纵,不是短期,而是基于规则、着眼长远的爱。也就是说,惩戒,是维护规则的方式,是教育学生的策略,而实施惩戒,需要尊重和信任,需要爱,在心里流淌。
如何判断一首歌的版权问题?
一首歌曲创作完成,作者需要付出很多心血时间,采风铺着瞬间创作灵感,需要若干年不断的学习,努力,积累创作丰富的经验,才能完成一首优秀的作品,现在一般专业原创音乐作者都申请了(作品登记证书),互联网官方平台可以查询到的,好多平台上传歌曲作品都要经过专业软件审核通过后才能发布,(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法)明确规定了版权侵权问题,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原创作品不能和其他作品百分之二十以上相同,超过相同重复属于侵权,我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员,协会对我的原创作品管理使用许可权出售,如果有侵权音著协负责问责起诉。
做电影剪辑会不会侵权?这类自媒体的发展前景怎么样?
做电影剪辑有可能会侵权,这个看你是怎么操作的。我可以给你简单分析一下。
会牵扯侵权的操作:
1、把一部完整的电影,用剪辑软件分成若干段,然后发布,这类电影如果播放量大的话,会遭到版权方的投诉。
2,电影正在影院上映,自己去看的时候在影院偷拍,然后上传发布,这里操作一定会被投诉,播放量大的话还会承担相应的损失。
3,在影视基地跟拍的花絮,拍摄过程,自己剪辑成与之相关的电影,然后发布,这里操作一定会被投诉,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是以下几类操作就不会被投诉侵权:
必要条件是,电影已经上映完毕,影院已经下架,不在有版权保护期。
1,剪辑片段,为例表达出此部分的某一种想法。一定是片段,不能时间太长。
2,剪辑场景,重新配音,配音内容与原电影不同,这儿是二次创作,不会被投诉侵权。
3,电影解说,剪辑片段,配上自己对电影的解说,解说不能是抄袭别人的,这样是属于电影鉴赏,不会被投诉。
4多个电影中的不同场景建议到一起,混搭成一个新的片段,剪辑混搭,不会被投诉。
要是自己打算认真做自媒体,一定要有自己的独特创意,不要简单搬运,如果没有吸引人的作品,粉丝也会离你而去,如果一直搬运的话,还有可能会被投诉,得不偿失。
社会百态的网络视频侵权吗?比如抖音那些发未经本人同意的视频?
有些人认为,只要视频够短,就不会发生侵权问题。特别是目前在抖音、快手流行的视频作品,一般只有15秒、8秒左右,无法称之为作品,因此不会侵权。
实际上,时间长短虽然可能会限制创作者的表达空间,但如果作者能在十几秒甚至是几秒的时间内创作出一定主题,并具有多种元素的表达内容,那就可以认定这个短视频是一个完整的作品,未经允许进行使用传播就有可能侵害作者的著作权。
在上述“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中,北京互联网法院针对时间较短会不会侵权这个问题也给出了答案:视频的长短与创作性的判断没有必然联系。视频越短,其创作难度越高,具备创作性的可能性也越大。要判断短视频是否符合作品的构成要件,还需结合短视频的类型和内容综合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对于短视频侵权认识的另一个误区是合理使用。有人认为,使用他人的视频是出于合法目的,没有从中收益,不属于侵权行为。实际上,著作权法第22条及《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第6条分别明确规定了12种及8种合理使用范围,这些主要是根据使用作品的目的、性质、程度以及被使用作品的市场影响等方面来判断的。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等。因此,公众在传播视频时切记要对照标准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属于上述规定的合理使用范围。
什么是网络侵权?网络侵权如何确定?
网络侵权主要是指版权的多,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现在网络与人们的生活是密不可分了,所以,网络的管理也是要跟现实生活的一样了。现在就是线上线下,只是场景不同了。
所以,我们不要还是像以前一样,以为自己只是在网络转发一下别人的东西,无所谓,反正也找到不自己。其实只是违法的,对对方造成损失,对方报案的,警察都是可以找到你的。
所以,现在我们在网络中行走,如同于行走江湖在,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不要做损害或侵犯他人的事或利益的事情,以为随意发一张没经过他们授权的图片,转载一下人家写的文章,或随意用人家的图片用在自己文章什么上说成自己的,更复杂的老百姓也不懂,终之,在网络上混跟在现实混一样,别人的东西不要拿,不是自己的坚决不要用,除非别人同意,切记,且行且珍惜。
影视盘点类视频,怎么避免侵权?
侵权这个东西怎么说呢,只要不是你自己创作的就算侵权,加个字幕和音乐那也不是你自己的东西,你单纯给剪辑的视频加上几个文字还有配上一段音乐这个也不算原创,也是简单的拼凑而已。
所谓的盘点,最好的就是去掉原声,剪辑类似的片段画面配上你自己的真人解说这个是可以的。影视类雷区太多,这个基本上是谁都避免不了的。但是也有很气人的事情,那就是同样的视频别发剪辑发出来就没事,你发出来那就是侵权。这个东西也没有道理可讲的。西瓜视频大部分都是剪辑片段发上来,肯定都不是自己创作的,如果只是单纯的剪辑的话,视频存活率都是不太高的,过段时间平台就会判断你发的一部分是侵权的就给你下架了。
如果你没有好的文案,做影视类很难的,别纠结在一个内容上,这个内容不行就创作下一个内容,慢慢总结经验。做自己喜欢的,有自己特点的剪辑。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