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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迁的补偿标准有哪些条款(法律上对于拆迁都有哪些规定?)

admin1周前735

大家好,强制拆迁的补偿标准有哪些条款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法律上对于拆迁都有哪些规定?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强制拆迁的补偿标准有哪些条款和法律上对于拆迁都有哪些规定?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强拆在法律上是怎么定性的?
  2. 2021年交强险赔偿标准明细
  3. 法律上对于拆迁都有哪些规定?
  4. 拆迁也是执法吗?有何法律依据?
  5. 拆迁安置补偿太低,能不能不签字?拒签后又该如何做?

强拆在法律上是怎么定性的?

非法强拆、暴力强拆、涉黑涉恶强拆是直接违反宪法第十三条的罪恶行径!彻查非法强拆,严惩暴力强拆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实施!

2021年交强险赔偿标准明细

2021年交通强制保险的赔偿条款是物品损坏最高赔偿两千元,住院医疗费最高赔偿一万八千元(条款里面指定一定要住院才能赔偿,不住院不赔偿),死亡或者伤残的最高赔偿十八万元。其中住院医疗费的一万八千元在伤者住院第二天可以申请保险公司垫付。

法律上对于拆迁都有哪些规定?

一、征收主体

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二、补偿标准

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三、其他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2、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3、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法律规定了以上等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拆迁也是执法吗?有何法律依据?

暴力在执法与抗法之间循环,似乎陷入了一种怪圈。时至今日,社会各界依然在积极寻找应对之策,然而收效甚微,一方面由于责任制度的不完善导致暴力部分执法责任人规避了责任承担,而没有起到有效规范执法的作用;另一方面却由于立法、程序上的缺位而导致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笔者认为,关键问题在于目前国内对于暴力执法缺乏一个完整系统的认识,对于暴力执法的法律性质也没有一个很明确的界定。这些问题弄清楚了,才能从根本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监督与控制。

行政公务人员是行政权的行使者,是法律的执行者,其行政行为应严格依法做出。一旦违法,其危害的后果比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所导致的危害在程度和性质上更加严重。一是破坏了正常的行政秩序和社会规范,二是损坏了政府的公共形象,三是亵渎了法律权威,四是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拆迁安置补偿太低,能不能不签字?拒签后又该如何做?

非常荣幸回答您的问题。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征收拆迁时,征收补偿的原则是“不能降低你的生活水平”。如果征收补偿太低,就不能满足您的生活需要,会严重影响您的生活质量。

因此,如果认为拆迁安置补偿太低,千万不要在补偿协议上签字。因为一旦签字,就代表您已经同意了征收方对您的补偿。这时,您如果说不同意征收方给您的补偿,想要重新签订一份征收补偿协议,这是不可以的。征收补偿协议上面白纸黑字上写着您的名字,这就代表您认可了这份拆迁补偿协议,是很难在更改这份协议。总而言之,如果您认为拆迁安置补偿太低,不要在拆迁协议上签字。

但是,不让您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不是鼓励您去当“钉子户”,不是不签字就万事大吉了。面对这种情况,还应当及时寻求专业的帮助,通过合法的途径去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争取满意的补偿。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京平~张)

强制拆迁的补偿标准有哪些条款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法律上对于拆迁都有哪些规定?、强制拆迁的补偿标准有哪些条款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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