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合同的效力是指什么性质(转让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admin1个月前682

今天给各位分享合同的效力是指什么性质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转让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为什么?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转让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2. 《合同法》中提到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怎么区分?
  3. 承诺书和保证书的区别和性质在什么地方,具有的法律相同
  4. 房屋中介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签署时,该注意些什么?
  5. 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6. 请问协议与合同有什么区别?两种方式在法律中?
  7. 大学生签订的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谁的效力更高他们的关系是什么

转让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转让协议效力一方面取决于你合同条款约定,另一方面取决于是否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者是否存在可撤销的法定情形,若没有,则有效力。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主要有以下情况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免责条款的无效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可撤销合同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撤销权的消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五十六条合同自始无效与部分有效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法》中提到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怎么区分?

关于效力性规定和管理性规定的区分问题,很难说出可以划分明确的界限标准,好在司法实践中大部分法律规范来说根据条款内容和法理可以区分开来。

一般来说,可以试着从法律规定的立法目的来区分:1、如果该规定是为了实现管理的需要而设置,而不是为了侧重内容本身,并且其本身结果的出现并非不可容忍,只要行为人在事后补正,并不会造成国家、社会或当事人利益的损失,则此类规定是管理性规定;2、如果该规定是侧重内容,对规范所列的行为本身及其结果都自始持否定性评价,则此类规定为效力性规定。

另外,理论界对于如何区分管理性规定和效力性规定,有部分观点可供参考:1、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的,该规定属于效力规定;2、法律、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的,但违反该规定以后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应当认定为该规范为效力性规范;3、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违反该规定以后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并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只是损害当事人的利益,则该规范就不属于效力性规定,而是管理性规定。

承诺书和保证书的区别和性质在什么地方,具有的法律相同

承诺书和保证书区别是保证方式不同。

承诺书和保证书都属于合同一种,在法律上他们都是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都可以在法院起诉时,做原告或被告和第三人使用。

房屋中介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签署时,该注意些什么?

买卖双方与中介机构属于居间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的规定,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合同中,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居间合同一般可分为报告居间和媒介居间两种,报告居间,是指居间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其寻找合乎要求的第三人,从而为合同的订立创造机会;媒介居间,是指介绍双方当事人即委托人和第三人订立合同,即居间人作为中间人来往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促使双方订立合同。

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详细写明委托人委托中介公司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具体可细分为活动的种类、范围和达到的要求,活动如期完成后需要支付的中介服务费的数额、支付的方式、支付的时间等。

第二,详细写明中介公司应当如实向委托人告知义务的履行情况,具体包括自己能够履行的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第三,写明居间的期限,何时开始何时结束。

第四,详细写明居间报酬的支付、支付期限以及居间费用的承担等,越详细越好。

第五,约定委托人和居间人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这些内容都是购房者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尤其要注意的内容,除此之外,双方还可以对合同的解除、履行或者其他情况作出详细约定。

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20世纪末21世纪初,世界各国、各地区及国际联盟为了规范电子合同的应用,纷纷推出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于1996年6月通过了《电子商务示范法》,采用开放性的立法模式,为国际电子商务法提供了一个框架。

美国犹他州于1995年颁布的《数字签名法》,是美国乃至全球范围的第一部全面确立电子商务运行的法律文件。

我国2004年8月通过、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是“中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标志着我国电子签名行业立法正式起航。

第二,我国电子合同的相关立法进程时间表如下:

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该法律的实施标志着:自此电子签名与传统手写签名、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二十六和二十七条都明确规定了电子合同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法律效力,以及签署和履行电子合同的行为,推定为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表达,具有法律效力。

标志着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被写入“合同法”。

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明确将“电子数据”列入诉讼证据。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重申《合同法》《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明确了电子合同在互联网行业的法律效力。

2019年4月1日

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向内地居民开放查询本人出入境记录和普通护照签发记录服务,同时可生成经国家移民管理局电子签名的电子文件”。明确电子合同在出入境相关政务中的法律效力。

2019年4月3日

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修正案(草案)》修改相关规定,允许办理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转移登记和签订供用电合同时使用电子签名和数据文书。肯定了电子合同在房地产和供电相关行业的法律效力。

2019年4月9日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在提到优化营商环境时指出:“明确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这也可以大大节约企业办事的成本,很多东西可以在网上办理”。

2019年5月1日,《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

第九条明文规定了国家建立权威、规范、可信的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使用国家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制发的电子印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

第三,自2005年以来,国家逐步确认了电子合同在众多行业和领域的法律效力。

尤其是2018年至今,电子合同作为推进电子政务的“利器”,正加速被应用于关系国计民生的众多政务流程中。公安部、工信部和国家商用密码管理办公室等相关监管部门对电子合同行业的监督管理也逐步加强。

请问协议与合同有什么区别?两种方式在法律中?

协议与合同当然有区别!

协议的外延比合同广得多!合同只是协议中的一类。

所有的合同都可以称为协议,反之则不然!

比如离婚协议、停战协议,不能叫离婚合同、停战合同!

(如认可我的回答,希望点赞或关注,谢谢!)

大学生签订的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谁的效力更高他们的关系是什么

1、二者签订的法律依据不同:

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

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2、签订的主体区别:

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

3、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相继关系: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若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则以劳动合同为准。

合同的效力是指什么性质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转让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为什么?、合同的效力是指什么性质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哦。

本文链接:http://flfg.12364.com/flfg/8a9b1d663bf8890e.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