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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预售商品房合同(预售合同跟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

admin3个月前597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什么是预售商品房合同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什么是预售商品房合同的知识,包括预售合同跟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是什么意思
  2. 什么叫房屋预售合同
  3.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是什么意思
  4. 预售合同跟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
  5. 房屋预售合同是什么
  6. 房屋预售合同是什么意思
  7.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什么
  8. 商品房预售合同指什么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是什么意思

房屋预售也称商品房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房屋预售是一种附加期限的交易行为。即商品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期限,并把这个期限的到来作为房屋买卖权利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失去效力的根据。同时房屋预售还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由于商品房的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国家因此加强了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我国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资格及程序作了规定,而且还要求在预售合同签订后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什么叫房屋预售合同

所谓商品房预售合同,就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方于多数情况下是分期支付房屋的价款,这种作法类似于分期付款买卖,但它不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因此,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1、房屋标的在出卖时是不存在的,或者是在建设中尚未竣工;2、预售商品房大多是房产商已确定的地段、楼房、面积及辅助设施而标明每平方米的房屋价格,购买者只是按房产商所表述的种种条件而在其中选定;3、预售商品房是附期限的行为,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屋价款。

【法律依据】

《2019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是什么意思

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就是开发商还没有取得销售的资格,预先开始售卖房屋的行为。购房者在买房之前,可以签订预售合同,但是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购房者看清楚各项明细,购房者需要明确合同中涉及到的违约情况,避免后期出现麻烦。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是什么意思?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是什么意思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

签商品房预售合同注意什么

1、不要贸然交付定金。建议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亲自到相应楼盘的售楼部,查看开发企业是否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说明此楼盘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千万不可贸然交付定金。

2、明确关于房屋质量的约定。购买预售的期房,开发商带大家看的都是豪华的广告和美好的样板间,等到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问题才暴露出来,这时,开发商早就将样板间拆了,购房者就没有证据证明看房时房子的质量标准,所以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将质量要求、交房标准、公共设施、售后服务等明确写在合同里。

小编结语: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相信通过内容介绍后,您会对签商品房预售合同注意什么?有更多的了解,后续若是有需求,可以参考看看。

预售合同跟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

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预售合同是房屋在预售过程中,房子还没有建造好而签订的合同。购房合同是指房子已经建造好了,通过楼盘销售而签订的合同;

2、风险不同。签订预售合同,这种房子还在建设当中,具有不可预见性,有一定的风险性。商品房是已经建造好的房子,相对来说会更为保险。

一、违反预售合同的处理方法如下:

1、要看合同对违约金有没有约定,有约定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来计算违约金。这个约定有可能是一个具体的金额,也可能是一个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都可以;

2、如果合同对违约金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这种情况下,就看守约方因为对方的违约给自己这一方造成了多大的损失,这个损失的金额就是违约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

3、如果说守约方的损失不好计算,那么也可以按照违约方因为他的违约所得到的利益,这个他得到的利益可以作为违约金的数额来进行计算。

二、买房子的手续如下:

1、根据自身需求及资金情况,了解房屋情况,确定购买的房屋;

2、就房屋的价款等事项进行协商;

3、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购房合同;

4、按照合同缴纳房款;

5、卖方交付房屋后,办理登记手续。综上所述,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的区别有定义不同。

预售合同是房屋在预售过程中,房子还没有建造好而签订的合同。购房合同是指房子已经建造好了,通过楼盘销售而签订的合同;

风险不同。签订预售合同,这种房子还在建设当中,具有不可预见性,有一定的风险性。商品房是已经建造好的房子,相对来说会更为保险。

房屋预售合同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把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给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根据规定,商品房预售指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把正在建造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预购方,由预购方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期房和现房的区别

1、期房和现房的区别在于使用时间。期房,需要等待,由于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不仅仅取决于工程自身的因素,还要考虑资金、社会大环境、市政配套设施等等,所以明确工期后,还要再打个富裕。现房,只要法律、购房款没问题,马上就可以搬进去,至少不耽误装修。

2、购房款也是期房和现房的区别。期房,有些项目有优惠,且让利幅度较大,尤其好楼盘。好楼盘由于市场认同度高,水涨船高,价格隔三岔五就爬上去一点,所以期房的价钱一般比现房较低。但首付压力与现房区别不大。现房,价格到头了,优惠幅度极小。除非赶上烂尾房,含泪大甩卖。

3、期房和现房的区别在于量控制不同。期房,在工地又可以进出自由的前提下,尤其在关键节点施工时可以参观的情况下,找个懂行的人,质量至少可以做到心里有数。现房,虽然有很多方法、工具可以辅助检验质量,但大部分隐蔽工程都很难做到心中有数。

4、选择。期房和现房的区别在于在于期房,除非特热销的项目,一般在户型、楼层、具体位置方面,选择余地比较大。而且到底能不能选择到好房,还需要看消费者的眼光,参谋的水平,终究,大多数东西未成型,多算胜于少算。现房,时间晚了,选择余地小了;所有的东西都摆在了明面上,不管水平高低,谁都能一眼看出哪套房更好,所以挑套中意房的几率就大大降低了。

房屋预售合同是什么意思

所谓商品房预售合同,就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方于多数情况下是分期支付房屋的价款,这种作法类似于分期付款买卖,但它不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因此,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1、房屋标的在出卖时是不存在的,或者是在建设中尚未竣工;2、预售商品房大多是房产商已确定的地段、楼房、面积及辅助设施而标明每平方米的房屋价格,购买者只是按房产商所表述的种种条件而在其中选定;3、预售商品房是附期限的行为,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屋价款。

【法律依据】

《2019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什么

法律分析: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但商品房预售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又有所不同。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承购人就商品房预售行为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商品房预售合同。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第十一条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商品房预售合同指什么

法律分析:商品房预售合同,就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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