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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第三方鉴定有效吗)

admin1周前633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什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事故第三方鉴定有效吗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什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及医疗事故第三方鉴定有效吗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医疗事故哪个部门投诉
  2. 什么是医疗行政法规
  3. 医疗事故,找哪个部门投诉
  4. 发生医疗纠纷后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还是直接起诉?哪一种对患者更有利?
  5. 医疗事故第三方鉴定有效吗
  6. 怀疑出现了医疗事故找什么部门管
  7. 医疗纠纷是做医学会鉴定还是司法鉴定有利

医疗事故哪个部门投诉

医疗事故责任纠纷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三十八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一)患者死亡;

(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二、医疗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事实上,在医疗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建议患者先跟医院协商处理,但是患者也有必要了解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比如患者在跟医院协商处理的过程中,有权利要求医院出具病例资料,患者是可以查阅并复制病历资料的。

什么是医疗行政法规

一)医务人员执业资格和执业行为。

包括:医师、护士、乡村医生、外国医师来华行医;

(二)医疗机构的管理。

包括:医疗机构的设置和执业、医疗机构的相关管理、法律责任;

(三)疾病控制与医疗预防保健。

包括:传染病防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医疗废物处理、血液管理、母婴保健、医疗保健活动中的患方权益;

(四)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

包括:药品管理、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法律责任。

(五)医疗事故处理。

包括:医疗事故概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法律责任

医疗事故,找哪个部门投诉

可向上海的医疗事故鉴定中心投诉。也可以向上海司法鉴定中心投诉。

但必须要持有完整的病历记录与相关证据。

发生医疗纠纷后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还是直接起诉?哪一种对患者更有利?

医疗纠纷有多种情况。

服务态度方面的,投诉就可以了。可以向就医单位投诉,也可以向卫计委投诉,还可以向12345等热线投诉,但必须有证据,有依据,不能胡来,你认为不好就不好。

违反医疗法规的,也可以按以上方法投诉。

如患者认为医疗单位的医疗行为有过错导致病人身体受损以致死亡的。则应立即申请保护原始资料,并向该医疗单位投诉。然后决定是先医疗鉴定还是起诉。其实即便向法院起诉,也要医疗鉴定,法院是否采信就要看情况了。

医疗事故第三方鉴定有效吗

有效,但第三方应具备相关资质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怀疑出现了医疗事故找什么部门管

住院病人,医政部门管,医院有医政科,卫生局有医政处如果是门诊,就找门诊办公室如果走法律程序,现在还有很多专门打医疗官司的律师服务公司

医疗纠纷是做医学会鉴定还是司法鉴定有利

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区别有如下几点:

1、鉴定的机构不同。事故鉴定是各地医学会承担,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由有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承担,上海就有一家比较权威的机构。

2、医疗事故鉴定有两级,地级市医学会鉴定后,如果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省级医学会申请第二次鉴定,但司法鉴定则无这样的层级区别。如当事人不服,则可以另行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机构重新鉴定。

3、公信力有差异:医学会由于是在挂靠在当地卫生局的学术组织,可以说是卫生局的婢女,自然要偏向其属下的医院。公信力当然要差一些。司法鉴定的机构则和医院没有那么的瓜葛,偏心的情况可能会少一些。

4、性质上不同。医疗事故鉴定基本上是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则是独立的专业机构所做鉴定,如果其鉴定行为违法并造成当事人损失的,依法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医学会基本上没有能力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其利弊,如果患者是死亡或伤残的损害结果,医疗事故按照原《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来确定赔偿标准的话,受害人所得的赔偿大大少于医疗过错损害赔偿,差别太大了。至于上海市是否还有其他的规定,我不清楚。应该不会有很大的差别。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什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事故第三方鉴定有效吗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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