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开发商是否有权强行拆迁土地(开发商来农村拆迁民房开发商业楼合法吗?)

admin1周前886

其实开发商是否有权强行拆迁土地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开发商来农村拆迁民房开发商业楼合法吗?,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开发商是否有权强行拆迁土地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多年以后,高层住宅的地产商拆得动吗?
  2. 现在东北黑龙江农村拆迁政策是什么?
  3. 政府征地卖给开发商算是商业开发吗?
  4. 开发商来农村拆迁民房开发商业楼合法吗?

多年以后,高层住宅的地产商拆得动吗?

这个问题问的好,我曾经仔细考虑过这个问题,把我的想法写出来一起讨论一下。

现在的开发商,为了能在可用土地面积上尽可能的增大建筑面积,就把楼栋建的很高,也就是现在的高层住宅,一二线城市的住宅30层朝上的到处都是,有些有甚至超过了40层,我国高层住宅兴起并没有多少年,这就导致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高层小区被正式回迁的案例,这也是大家都不考虑这部分问题的原因所在。

那高层住宅到了年限后怎么处理呢,由于现在还没有案例发生,只能参考现有的住宅回迁情况,小区回迁一般会有以下三种情况:

1.原地拆建,一般来说都是位置非常不错的小区,达到一定年限后,又符合城市建设规则,就会把原小区拆掉,在原地重建,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对于多层的小区而言,拆掉后一般都会建高层,赔给原住房的房子算起来并没有多少,对于开发商来说,还是很划算的。

2.政府征收,政府用地(比如:修路建桥,政务办公等),这种一般都会异地回迁,总的来说这也是不错的情况,好歹分的是新房,又可以撑几十年了。

3.不拆迁,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呢,很难说,比如位置不好,长期不在规划范围内,遇到这种情况是很尴尬的,开发商不愿意买,政府也用不着,那就等着,等到50年后,成了危房,还没拆迁,大家就各奔东西吧,政府顶多是找人给修缮一下,最终还是要搬出去,那就一直等着,等到70年产权到期的时候,连房子都没了,还续个P的产权,那最后有可能不了了知,有可能这么一直拖着,拖到有人用地为止。

但无论是以上哪种情况,对于现在的高层来说,都没有人愿意买单,高层的容积率太大,回迁成本非常高,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异地回迁,但异地回迁,又有几个人愿意?本来辛苦了一辈子就想在核心地段买套房子住,结果几十年后,发现又回到了“解放前”,是谁谁都不会干的。

所以,现在能不买高层就不要买高层,高层买个便宜住着贵,几十年后,更是难说,而且我还发现一些比较有意思的人,觉得住高层比住多层有优越感,我不知道这种畸形想法从哪来的,真是可笑。

现在东北黑龙江农村拆迁政策是什么?

2018年最新黑龙江省房屋拆迁补偿相关细则相信很多黑龙江省的朋友非常关心,下面小编就黑龙江省拆迁补偿的相关法律法规罗列出来,供大家参考。

黑龙江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黑龙江省农村房屋拆迁需要掌握哪些知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给大家准备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

黑龙江省产权交换式补偿:

一、黑龙江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黑龙江省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三、黑龙江省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黑龙江省拆迁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五、黑龙江省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黑龙江省拆迁货币补偿方式:

一、房屋价值补偿

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

二、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

参照以上标准,仅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与产权交换式搬迁费标准相同。

三、其他补偿项目

对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也享受各种困难补助、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及房屋专修、家电移机补偿等。

1、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目前,集体土地征收矛盾越来越突出,我国还没有专门制定一项为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规范性的法律、法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仍散见于土地管理法及地方性法规,但补偿标准较低,显然不符合实际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国家相关法制部门正在制定当中,具体什么时间实施,尚不可知。为便于做好拆迁工作,各县市在参照国家法规情况下,因地制宜,自行制定并提高了相应的补偿标准,如河北省出具了冀政(2008)32号文件。农村征收拆迁包括农用地和宅基地两个方面,下面一一分述:

2、农村宅基地房屋补偿

因国家正在抓紧制定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新标准,目前仍按生效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宅地地上房屋仅作为附着物予以补偿。相信新的法规出台后,可能完全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项目予以赔偿,再次我们将拭目以待。在这里我只是简单估算应该补偿项目:1、宅基地补偿费;2、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3、安置费和搬迁费;4、困难补助和奖励;5、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6、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农用地征收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计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河北省区片价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地区片价的通知》。如果以国家工程需要征收,则按新出台政策再详尽实施,未出台具体细则的,一般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倍支付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原则上20%归村集体所有,80%归承包人所有。

二、安置补助费:此补偿项目一般和土地补偿费合并计算,见国土资见(2004)238号文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如果分开计算的话,安置费标准则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4倍。此费用专款专用,用于补助需安置的人员。如果是由村集体组织负责安置被征收土地人员的,该费用由村集体统一使用和安置。

三、青苗补偿费或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亦由各社区市政府出具具体补偿标准。以石家庄市为例,石家庄市政府以石函办(2007)27号文件出具《石家庄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其他市县也均有此规定。被征收人可依据此标准计算这两项费用。需要注明的是该两项费用均属土地承包者或附着物所有者全部所有,集体组织不能要求分割。

黑龙江省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

城中村改造是最近几年政府倡导一种提高城市职能,改善城市环境的一项利国利民政策,其拆迁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有本质区别。城中村改造拆迁是由政府倡导、开发商投资、村民自主拆迁一种三方结合方式,其拆迁主体是村集体组织自行自主拆迁。而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是以政府名义进行的拆迁,其拆迁主体具有本质的区别。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项目,因村而异,一村一策,各城中村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经济状况,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补偿方案确定。但大体上分那么以下几个项目:

一、一户宅基地置换300平方米同一地段高层住宅:这是石家庄市政府倡导和决定的补偿方式,这是底线,不能低于此标准。当然各村基本参照此标准履行,也有各别村甚至会提高补偿标准,如:将300平方米以套内面积发给本集体组织村民。

二、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按15元/平方米计算,搬迁费按10元/平方米,按两次计算;这是截至2011年的标准。不过最近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将该两项数额进行了提高。城中村改造补偿想必也会参考此标准进行相应提高。

三、地上房屋补偿款及装修款:无明确具体标准可供参考,一般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当然评估机构有评估具体标准。屋内装修补偿基本类似。

四、停产停业损失:该项费用主要很对营运性行房屋进行的补偿,如对沿街门帘、在城中村内的企业或公司进行的停业期间内补偿的损失,一般由协商确定或评估确定。

五、拆迁奖励:各村制定各村奖励标准,不能统一。

六、电器移机费:一般按市场价位进行补偿,目前家用电器移机费:空调200元一台;有线电视150元一户;电话移机88元一部;热水器100元一台等等。如拆迁时市场价格提高也相应提高补偿。

七、其他补偿或补助:各村根据以上标准或参考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另行对困难住户或另行支付和补偿费用,这主要村集体组织通过补偿方案确定,因村而定。

综上叙述,因城中村改造实行“一村一策”,各村补偿的项目并不一定按上述项目进行补偿,究其主因是各村经济发展状况不同。作者主要参照大部分城中村改造的补偿项目进行简述。但最近因城中村改造拆迁的矛盾不断加剧,原因是各村之间拆迁补偿数额差距较大,造成民愤极大。为此,作者建议:在根据国家实行"同地同价"的基础因村而异,综合制定出合理的补偿方案,各村之间不能悬殊较大,更不能相互攀比

政府征地卖给开发商算是商业开发吗?

根据最高院判例,一般来讲只要是政府主导的土地征收都符合公共利益需要,即便出让土地进行商业开发也不例外。

开发商来农村拆迁民房开发商业楼合法吗?

如果开发商来农村拆迁民房开发商业楼,这个地块一般已征收为国有土地,开发商按照规定已取得了这块地的合法使用权,手续上应该是合法的。不然谁敢随意拆迁随意开发。

农村征地拆迁安置一般程序是这样的:

一调查评估。县级人民政府对拟定征收土地进行评估调查,拟定征地申请。

二制定方案。根据评估调查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和实施方案。

三征地公告。在被征地村镇范围内张贴公告,公告三十天,公告期内,被征地村民可以提出意见。

四组织听证。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情况,适时组织听证,对有关问题研究讨论并修改完善。五补偿登记。被征地村民持权属材料到拆迁部门办理补偿登记手续。

六签订协议。根据评估测算结果,发放补偿款,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书。

七集体和村民交付房屋和土地。

八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材料向省级人民政府报批。

九待批复后,县级人民政府按程序进行土地出让。

十开发企业与政府签订出让合同,企业交钱拿地办理手续,进行土地开发建设。

关于开发商是否有权强行拆迁土地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链接:http://flfg.12364.com/flfg/960ed0813f7f8a09.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