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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的要件有哪些情形(消防法中的危险源的定义)

admin3个月前491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的要件有哪些情形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的要件有哪些情形以及消防法中的危险源的定义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安全生产法有关消防的规定
  2. 消防法中的危险源的定义
  3. 消防法的责任主体包括哪些
  4. 三级企业消防处罚范围
  5. 破坏消防设施最高可判几年
  6. 简述失火罪的立案及其刑罚。
  7. 2023年国家消防救援队招录条件

安全生产法有关消防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中并没有单独提到消防相关的内容,因为消防安全是包含在整个安全生产这个大概念中的,所以并没有单独提消防安全,不仅仅消防安全,还有特种设备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都不会单独体现。但是,出了消防安全事故,也可以参照安全生产法进行处理,尤其是重特大事故方面,处罚的相关条款依据安全生产法比依据消防法律处罚的额度还要大。

消防法中的危险源的定义

危险源

1.定义,从安全生产角度来看,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和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2.危险源的分类:

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中的作用,一般把危险源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危险源:是指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包括生产过程中各种能量源、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他决定了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它具有的能量越多,发生事故后果越严重。

第二类危险源是指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广义上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环境不良以及管理缺陷等因素。第二类危险源决定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它出现越频繁,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越大。

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第一类危险源客观上已经存在并且在设计、建设时已经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因此,企业安全工作重点是第二类危险源的控制问题。

从上述定义来讲,危险源可以是一次事故、一种环境、一种状态的载体,也可以是可能产生不期望后果的人或物。例如,我们生活中用的石油液化气罐就是危险源,因为在储存、运输和使用中,可能会发生泄漏,引起中毒、火灾或爆炸事故。

又如,一个携带传染性病毒的人,也是危险源,因为他可能造成与其有过接触的人患上传染病。

再有,生产中没有安全操作标准和规程也是危险源,因为没有完善的安全操作标准和规程,可能会使员工出现不安全行为,造成安全事故。

消防法的责任主体包括哪些

《消防法》下的责任主体包括以下几类:

①建设单位;

②参建单位;

③从业人员;

④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机构;

⑤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⑥一般生产经营机构。

其中,尽管《消防法》明确了建设单位的消防责任,但却未规定建设单位、产权人、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情况下,消防责任如何分配的问题。

三级企业消防处罚范围

三级单位是个体经营单位(街边商户),主要执法单位是属地派出所,依据都是《消防法》等国家或地方法规条例。

特别严重的话就违反刑法了,这种情况下,一般最多判7年。发生火灾消防安全管理人负什么责任:1、首先要看火灾的大小,其次要看管理人是否履行了职责。2、消防安全管理人如果履行职责不好,可能会负有行政责任、刑事责任。3、刑事责任大概会涉及到消防责任事故罪、渎职罪、玩忽职守罪等,这个可以查刑法就知道了。

破坏消防设施最高可判几年

1、故意破坏消防设施的行为,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2、如果是过失造成消防设施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造成严重的后果的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九条【消防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简述失火罪的立案及其刑罚。

一、失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失火罪的情节轻重,最高法院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但是,《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中规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此外就是各省高院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的规定,如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制定《关于办理失火和消防责任事故案件的若干规定》中规定:(一)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导致死亡3人以上;

2、重伤10人或者死亡、重伤10人以上;

3、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4、烧毁30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50万元以上;

5、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10公顷以上;

6、人员伤亡、烧毁户、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教学、生活受到重大损害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之“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

2、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烧毁15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25万元以上;

4、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公顷以上。

二、怎么对失火罪判刑处罚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放火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实践中,在失火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构成失火犯罪的情况下,一般在法定的基本量刑档内给行为人裁量刑罚。也就是说,失火行为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一般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量刑档次内裁量刑罚。但是,在失火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前提下,综合考察分析犯罪行为人主客观方面的情况,如果情节较轻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量刑幅度内裁量刑罚。

2023年国家消防救援队招录条件

国家消防救援队招录条件预计会更加严格和专业化因为此前发生了一些重大的安全事故,为了提高救援能力和效率,未来的招录条件可能会更加严格,对应的培训和考核也会更加专业化未来考生可能需要更多的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相应的渠道和机会也将会拓展,但报考难度相应会提高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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