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什么情况城管可以没收东西的问题,以及和城管抓摆摊有什么规定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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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抓摆摊有什么规定
城管抓摆摊儿的规定是没有经营许可,又不在指定地点摆摊的,都属于被管制范围,城内摆摊必须有经营许可或者在规定的地点及时间摆摊才行
城管有权利直接没收东西吗
城管有权利直接没收东西。但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并且在没收是要依法告知没收原因、出示工作证件,合法合理的没收。
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六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可以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方式予以纠正。
第二十八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全面、客观收集相关证据,规范建立城市管理执法档案并完整保存。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
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城管有权利没收东西吗
【法律分析】:城管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没收摊贩东西,但是在扣押东西的时候应出具执法文书。严格来说,城管执法只能暂行扣押违法经营工具,而且必须写《暂扣通知书》,上面有让当事人前去处理的日期等等。按照我国行政强制法有关条款,为制止违法行为的继续扩大,城管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当事人财物等方式,制止违法违章行为的继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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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没收东西
法律分析:可以的。城管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法律赋予了他没收的权力。如果不合法,城管是可以没收的。城管执法范围:1、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3、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4、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5、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6、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八条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第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城管直接没收东西违法吗
法律分析:城管直接没收东西违法。城管可以对违法物品实施暂扣。可以依法对违法行为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处罚完毕要将暂扣物品予以归还。期间要对暂扣物品妥善保管,暂扣期为一个月。最一般的情况是当事人来交了罚款,东西还回去。实际上只要做出处罚决定就应该还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城管执法时有权利没收商贩的东西吗
【法律分析】
城管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没收摊贩东西,但是在扣押东西的时候应出具执法文书。严格来说,城管执法只能暂行扣押违法经营工具,而且必须写暂扣通知书,上面有让当事人前去处理的日期等等。按照我国行政强制法有关条款,为制止违法行为的继续扩大,城管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当事人财物等方式,制止违法违章行为的继续。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公民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城管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东西
法律分析:城管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没收摊贩东西,但是在扣押东西的时候应出具执法文书。严格来说,城管执法只能暂行扣押违法经营工具。
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公民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城管是有权利没收东西吗
城管是没有权利没收东西的。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执法人员可以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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