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一般是行为人作出违反行政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下,由行政机关根据行为人的行为表现作出相应的处罚。
一、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什么以外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二、
行政处罚减轻处罚怎么减
行政处罚减轻处罚如下减:
配合行政机关工作,有重大立功表现;被行政处罚行为实际上受他人胁迫;主动消除受处罚违法行为所带来的危害后果等。同时若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可以不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
行政处罚具备哪些条件才能成立
找法网提醒您,行政处罚具备能成立的条件如下:
1.必须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违法事实已经客观存在;
2.违法行为属于违反行政法规范的性质,行政处罚只能针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
3.实施违法行为的人是具有责任能力的行政管理相对人;
4.依法应当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