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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法律(《民法典》规定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admin1周前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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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民法典》规定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 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包括哪些情形
  3. 特殊侵权责任有哪些类型其适用的法律规则是什么
  4. 民法典民法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5. 侵权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6. 侵权责任法的构成要件
  7. 民法典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民法典》规定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一般侵权责任所必需具备的条件,它包括:行为、过错、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四个构成要件。特定的法定作为义务的来源,为以下三种:一是来自法律的直接规定。二是来自业务上或职务上的要求,三是来自行为人先前的行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包括哪些情形

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包括下列情形: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2、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3、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

4、产品责任纠纷;

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

6、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7、地面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8、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

9、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

(10)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

(1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须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的污染环境行为。该行为首先必须是污染环境的行为;

2、须有客观的损害事实。污染环境的损害事实,就是指污染危害环境的行为致使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公民的财产、人身受到损害的事实;

3、须有因果关系。污染环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具有引起与被引起的客观联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特殊侵权责任有哪些类型其适用的法律规则是什么

A什么是特殊侵权,特殊侵权纠纷有哪些,谁承担举证责任

一、什么是特殊侵权?

特殊侵权行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在侵权责任的主体、主观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应适用民法上特别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在我国民法通则中,属于特殊侵权行为的情况都有具体的条文明确加以规定。

二、特殊侵权纠纷有哪些?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2、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3、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

4、产品责任纠纷;

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

6、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7、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8、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

9、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

10、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

11、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

12、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

13、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14、侵害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权纠纷。

15、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

三、特殊侵权谁来承担责任?

特殊侵权诉讼举证责任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责任。

以上便是关于特殊侵权的相关内容,重点包括侵权责任的举证责任承担,这也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

特殊侵权不同于一般侵权,在承担举证责任上与一般侵权有着很大的区别。如今,特殊侵权在处理也十分复杂,主要是举证责任的确认上,容易使人困惑。例如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有过错方没有举证,则自己的利益很有可能得不到保障。因此,如果遇到特殊侵权的相关问题,事先最好是咨询一下相关专业律师。

民法典民法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民法典一般侵权的构成要件有:

1、侵权人的违法行为损害了他人的正当利益。

2、被害人因为行为人的违法行为造成了损失。

3、损害后果与侵权行为间存在因果关系。

4、加害人主观上存在故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即侵权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了他人人身或财产权益的损失。(2)行为具有违法性。凡违反了法律禁止性或命令性规定的行为才应承担法律责任。此处的违法行为有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情形。有些行为表面上侵犯了他人权利,如职务授权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由于其存在法律规定的阻却其违法性的情形,不具有违法性。(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4)行为人有过错。四个条件均具备时,行为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第十四条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侵权责任法的构成要件

法律主观: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如下:侵权人有侵权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法律规定为无过错归责的则对侵权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在所不问。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民法典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

1、有致害行为;

2、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致害行为可以是损害的唯一原因,也可以是原因之一;

3、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4、产生了致害事实,损害事实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关于特殊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法律,《民法典》规定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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