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有哪些种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有哪些种以及效力待定合同的五种情形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效力待定合同的五种情形
效力待定的五种情形:
一、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三、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四、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五、主体合格效力待定合同。
不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因存在某些瑕疵而导致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需要有权追认的人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追认方可生效的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效力待定合同: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需要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合同;
(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三)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的合同。
不满足这些情形的就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关于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有哪些种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