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假离婚协议无效的问题,以及和感情不合协议离婚无效,是起诉好还是耗着让对方提出离婚好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 双方私下写的离婚协议书,有三年了,有效么
- 感情不合协议离婚无效,是起诉好还是耗着让对方提出离婚好
- 怎么样的离婚协议书才有效
- 在离婚协议上同意把小孩和所有财产都给女方,后悔了怎么办
- 第二次起诉离婚,经调解无效,就会判离婚吗
- 离婚协议中一方放弃财产的约定是否有效
- “净身出户、同居保证书、忠诚协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双方私下写的离婚协议书,有三年了,有效么
没有经过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的,是无效的。签好离婚协议只是登记离婚的第一步,即双方达成了离婚的合意,但是中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婚和离婚都是要通过登记来完成的,如果没有登记离婚,协议签好之后,是没有生效的,该协议就是民法里面所讲的附条件生效的一个合同,即以离婚为前提,该协议才生效,如果没有离婚(经过法定的认可),该协议未生效,也就无异废纸了。很多当事人签好字后遇到对方反悔,诉诸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按离婚协议分割财产,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的意见是该协议虽然经过双方签字,但是生效条件没有成就,所以,不能按照协议来进行判决。
感情不合协议离婚无效,是起诉好还是耗着让对方提出离婚好
这个问题主要是看你自己怎样去选择,如果说就这样耗着,你又何必去协议离婚呢?你要求协议离婚的意思就是,不愿意跟对方一起过日子了,所以你才选择走离婚这一步,即然心已累,婚姻已死亡,已经走到了离婚这一步,那又何必去耗着对方呢,表面上是耗着对方,实际上也是耗着自己,这样耗下去双方都很累,即然是得力不讨好的事,那又何必去做呢,所以,如果协议离婚不成,那只有起诉法院判决离婚,耗着你是耗不起,只要自己对对方心已死,对婚姻看不到希望,那只有离了才能幸福自由。
怎么样的离婚协议书才有效
协议离婚是解除夫妻关系的一种形式,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异后,就其他问题(主要是财产问题和孩子抚养问题)达成合意,经过有关部门的认可即可解除夫妻关系的离婚方式。
在婚姻法学理论中,又将协议离婚的法律程序称为登记离婚,指必须由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对双方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登记。我国《婚姻法》将协议离婚表述为双方自愿离婚。《婚姻法》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是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目前我国的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条例》规范,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属于行政登记管理程序。需要说明的是,现实中某些离婚夫妻存在这样的误解,即认为双方只要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婚姻关系即自动解除。这种观点是不对的,双方的离婚协议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登记后才发生法律效力,这道行政程序是必不可少的。
在离婚协议上同意把小孩和所有财产都给女方,后悔了怎么办
现在夫妻因感情不和离婚的越来越多,在离婚中,夫妻双方对财产的争议也较大,有时候为了财产问题闹得不可开交。
但是也有一些夫妻非常开明,抱着好聚好散的心理,都能够互谅互让。特别是在离婚中有一些男方,表现得非常大度,有时候会主动放弃分割共同财产。
那么在离婚中,夫妻有一方放弃财产的,如果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会不会有效呢?
一般情况下,夫妻对于自己的财产都有处分权。一方对自己的财产放弃或者是赠与他人都是一方的权利,只要不违背法律禁止性的规定,都是有效的。
并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夫妻双方订立的离婚协议中分割财产条款也是一种合同行为。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或其他行为,那么该条款也是有效的,应受到法律保护。
所以夫妻在离婚协议中,一方自愿放弃财产,在法律上说是允许的。
但是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如夫妻一方为了逃避债务而放弃财产的,以及其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等等,这都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或者是可撤销的。
不过,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中心存善意,只要不违背法律和公秩良俗,离婚协议中约定了一方放弃财产的,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第二次起诉离婚,经调解无效,就会判离婚吗
判决离婚的标准是“感情却已破裂,调解无效”,所以即便是第二次起诉离婚,不符合前述情况的,也不一定会判决离婚。
一、感情却已破裂,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一方拒绝生育子女、被宣告失踪,或欺诈抚养一方与婚外异性所生子女等。
二、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后,一方没有上述第一条所列各种情形,且坚决不愿离婚的,法院仍旧可以判决不离婚。
但是个案主审法官的审判标准也不尽一致,部分法官认为第一次没有支持离婚的请求,经过沟通缓和,感情并没有改善,可以作为确已破裂的标志之一,判决准予离婚。
三、尽力搜集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材料,如上次起诉离婚后,两人一直分居,超过两年;一方出轨,屡教不改等等,增大法官判离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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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一方放弃财产的约定是否有效
现在夫妻因感情不和离婚的越来越多,在离婚中,夫妻双方对财产的争议也较大,有时候为了财产问题闹得不可开交。
但是也有一些夫妻非常开明,抱着好聚好散的心理,都能够互谅互让。特别是在离婚中有一些男方,表现得非常大度,有时候会主动放弃分割共同财产。
那么在离婚中,夫妻有一方放弃财产的,如果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会不会有效呢?
一般情况下,夫妻对于自己的财产都有处分权。一方对自己的财产放弃或者是赠与他人都是一方的权利,只要不违背法律禁止性的规定,都是有效的。
并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夫妻双方订立的离婚协议中分割财产条款也是一种合同行为。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或其他行为,那么该条款也是有效的,应受到法律保护。
所以夫妻在离婚协议中,一方自愿放弃财产,在法律上说是允许的。
但是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如夫妻一方为了逃避债务而放弃财产的,以及其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等等,这都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或者是可撤销的。
不过,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中心存善意,只要不违背法律和公秩良俗,离婚协议中约定了一方放弃财产的,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净身出户、同居保证书、忠诚协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您好,一、“同居保证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这类多是出在一些婚外情关系中,比如某老板包养一情妇,其第三者要求每个月不少于多少天的共同生活,在几个月之内,和原配离婚然后和自己结婚的协议,如果做不到的,某老板就要赔偿几十万的“违约金”。此类的同居保证书还可能出现在未婚前,恋爱关系中。那么是否存在法律关系?
此类保证书违背了公序良俗。而且还违背了婚姻自由,把婚姻和金钱进行绑架。因此如果一方“违约”,那么协议所称的赔偿是不合法的,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净身出户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净身出户一般都是出现在婚姻期间,为了防止一方出轨,然后保证受害方的协议。但是这种协议能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1、净身出户是指离婚时,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但这种行为,在中国的《婚姻法》里没有依据。在这个问题上,法律是存在争议的,目前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这类协议的效力,是否有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就目前的司法实践而言,一般情况下法律是不支持所谓的附条件的“净身出户协议”的,如一方提出离婚,则自愿净身出户。
2、但是双方可以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分配,比如说共同财产哪些是一方的,哪些属于另一方的,或者哪些属于部分共同共有的财产等等,这种的婚姻财产的分配或者归属协议只要不违背法律道德,都是有效的。而针对附条件的净身出户,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三、“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忠诚协议是不是具有法律的效力,其实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的。一种认为不具有,因为如果有效的话,那么因此协议产生的财产纠纷就具有单独可诉性,也就是说可以在不离婚的情形下,对于财产纠纷进行诉讼。但是我国采取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不是我们所说的“共同共有”的制度。
另一种认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笔者同意这类观点。承认夫妻忠诚协议的单独可诉性,可惩罚警醒过错方,也就是在一定程度让对方得到财产的损失,警醒对方达到惩戒的目的。而且此类的忠诚协议没有违背法律道德,而且还属于是符合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约定财产的所有权问题,因此符合法律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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