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财产保全申请的程序是向法院申请解除,法院依职权解除。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财产保全解除需要48个小时或1个月的时间。当事人在申请解除时要携带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等材料。
一、
如何解除财产保全申请
如下解除财产保全申请:
1.申请保全的当事人申请解除;
2.法院依职权解除;
3.向法院提供担保申请解除,可以向法院交一份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法院认定对方财产保全的不正当性,法院一般要求提供担保,否则不解除财产保全,所以可以通过提供担保的方式请求法院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二、
解除财产保全需要多长时间
找法网提醒您,财产保全快的话48小时内解除,时间长的一个月的也有。关于申请保全解除的时间,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在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或者证据之后,法院会视情况解除。只是在合理的时间内并没有确定的期限。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
(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二)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
(三)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
(四)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
(五)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
(六)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
申请保全人未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解除保全,应当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被保全人申请解除保全,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间内裁定解除保全。
三、
财产保全措施解除需要的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保全申请人申请解除被保全人财产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解除保全申请书(申请书中注明全部解封或部分解封)(2份);
2.保全裁定书、财产保全告知书;
3.申请人主体资料、地址确认书、授权委托材料(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交)
4.被申请人主体资料、联系方式;
5.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