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租赁合同能继承吗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租赁合同能继承吗以及两人继承来的房子可以一人出租吗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租用了农村宅基地后,租期还没到,如果出租人去世了,还可以继续承租吗?
- 两人继承来的房子可以一人出租吗
- 夫妻共同申请的公租房离异后还能继续住吗
- 公租房继承政策
- 公租房能隔代继承吗
- 房管局的房子能继承吗
- 公房承租权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租用了农村宅基地后,租期还没到,如果出租人去世了,还可以继续承租吗?
如果这个人有儿女,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依然可以承租,如果儿女不同意,应该终止,毕竟和你签合同的去世了,这个大家都应该明白,一般会继续承租,没有必要收回,毕竟你一直承租大家都熟悉,他们收回来有什么意义呢?基本不会终止合同。
当事人去世不影响你租地,这个没有什么意义,你租地出钱,之前大都熟悉,作为老人的继承人他们也会一直延续下去,租地就是这样,毕竟不是多大的事,在农村就是这样,一般都是口头交易,无需签什么合同,两个人说说就行,很多时候都是口头协议。
只要是他的后人还坚持出租,你依然可以继续承租,如果对方不同意出租,合同也就终止了,毕竟当事人不在了,这个无需打官司,当事人不在合同自然终止,这就是合同,即使有正式合同也是这样,毕竟当事人不在了,作为子女是合法继承人,以后宅基地就是他的了,在想租赁必须经过他同意才行,以前的合同算是彻底终结,希望明白。
农民最朴实,一般都会让你租到到期,绝对不会中间终止,这也不符合农民的本性,作为农民最遵守承诺,即使老人不在了也会继续出租到期限,以后在租你需要重新和当事人签合同了,以前的算是彻底结束了,农民就是这样,朴实大方。
如果你合法的手续没有问题,你还可以继续租赁,这个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没有到期你依然可以继续租赁,到期后必须另行和当事人商谈,前期合同自然作废,就是这么简单,所以我们要保存好有效合同,这就是凭据,希望大家明白,即使老人去世了,你们之前签的合同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明白吗?
两人继承来的房子可以一人出租吗
不可以。
最简单的原则是取得一致意见才有权利处置。
既然是两个共有继承权,可以先交易到一方完成产权唯一再处理,不管是出租出售都可以。如果不能取得一致,一方无权处理。也可以进行切割,明确房屋各部分产权,分别处理也可以。做这样的事情的前提都是双方取得一致,达成共识才行。
夫妻共同申请的公租房离异后还能继续住吗
这种情况很少发现,首先可以说明提可以继续住的,这要看是什么情况,如汲有孩子,应该是其中一方主动离开,如有孩子,扶养孩子的一方可以继续租住。政府是照顾贪穷的一方,支持弱者的。
公租房继承政策
公租房产权人是政府,是不能够继承的。
如果你是共同申请人,并且同时符合条件,可以在符合当地户型要求和相应政策下继续租赁或者调换成更小的户型继续租赁。如果你的收入、房产、资产超出准入标准的情况下就不能继续承租了。我比较怀疑你说的是公有房屋,这种房屋一般都是单位给的福利,拥有完全的使用权,如果需要继承或者买卖,可以到当地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去走房改流程,走房改手续缴纳一定费用后就变为个人完全产权,可以直接继承了。
公租房能隔代继承吗
不可以
不可以。依据我国《民法典》的原理,只能是私有财产才可以继承。公房属于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公房承租人只有租住权,没有处分权。公房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至于承租人子女续租问题,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房管局的房子能继承吗
房管局的房子不能继承,除非是经批准房管局卖给你的直管公房可以有继承权。因为房管局的房子是代政府管理和经营的直管公房,产权归国家。它是用于城市中的无房户和残疾人,给他们建立公租户租赁合同,是租赁关系所以没有继承的权利。
公房承租权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本题首先弄清概念:公房承租权,指的是有权利承租国企或集体房产的权利。租赁关系成立后,承租人获得的是居住、使用权。租赁关系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届满,仍需租赁,需续订租赁合同。而继承权指的是有权利继承亲人的私有财产(含房产)的权利。继承关系生效后,继承人获得的是永久的所有权。所以继承一般指的财产所有权,而非使用权。获得公房的承租权,一般指单位员工与单位签订了租赁合同,即除非员工另有了居住,一般确保员工及其共同生活的家人有稳定居住权。若员工去世,不影响随员工共同生活的家人继续居住,不过必须由单位与继续居住的员工家人签订新的有租赁期限的合同。如员工家人有了新的居住房,公房单位有权决定原公租房租赁关系是否解除。所以说公租房换了符合条件的主人居住,也必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样租赁期不得超过二十年。这显然与遗产继承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