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按照规定先立案还是先侦查后立案的一些知识点,和刑事案件报案后,警方一般什么时候能立案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刑事案件现在已经送到公安机关侦查,侦查期限是多久侦查完毕是否直接移交检察院
- 嫌疑人怎么知道公安局立案?
- 请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是不是把嫌疑人带过来问话就是立案啊
- 现场立案和网上立案哪个快?
- 立案侦查后需要多长时间能移交检查院
- 为什么检察院可以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 刑事案件报案后,警方一般什么时候能立案
刑事案件现在已经送到公安机关侦查,侦查期限是多久侦查完毕是否直接移交检察院
1、刑事案件现在已经送到公安机关侦查,侦查期限一般是三个月左右,但如果情况特殊的,还可以依法批准后延长侦查期限。对于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2、侦查完毕后,是否直接移交检察院要根据案件情况来定: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书;如果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不会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第一百五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第一百五十八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第一百六十一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嫌疑人怎么知道公安局立案?
公安机关是否立案,属于刑事侦查工作。刑事侦查工作开始之前是有保密要求的,否则,会影响侦查的顺利进行,所以,嫌疑人是不可能知道公安局立案的。
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特殊的情形下嫌疑人是有可能知道已经被立案的。特殊的情形是:某人被传唤,就有关事情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公安人员告知,就会知道所涉的事情以及人员是否被立案处理。在此情形下,作为嫌疑人应当根据自身的情况抓住机会,因为在此情况下,自己主动、如实交待相关事实的,极有可能被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除以上特殊情形外,嫌疑人获知是否立案的途径只能是被采取强制措施时,由侦查机关告知。例如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情形,都需要嫌疑人在相关法律文书上签字确认。
请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是不是把嫌疑人带过来问话就是立案啊
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后经领导批准,立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处的行为。
现场立案和网上立案哪个快?
现场立案比较快。
现场立案经法院立案人员现场及当面审核,如有问题其当面指出来,有些是可以现场马上调整改正的,如果需要补充材料,立案人员也会一次性告知并进行指导,需要去查询人口信息的会当场出具补裁通知给你。现场立案顺利的情况下一个上午就可以搞定。当然,去立案前需要先了解清楚,立案法院是否需要预约、有无限号,最好是早点过去,晚了可能拿不到立案号。
如果是网上立案,法院一般七天内审核,提交材料后基本上当天没办法得到答复,有的法院长达半个月都没有给予答复,这个时候你要天天盯着,如果法院有要求补充材料或修改,你修改之后重新提交,又要经常漫长的等待,有可能这样弄一轮之后,半个月或一个月的时间就过去了,而你还没立上案。另外,法院审核完毕后,你还要根据法院要求把立案材料寄过去法院。
当然,现在法院也在积极提高网上立案的速度,有些法院网上立案处理速度也是很快,但一般也要几天的时间。
所以,推荐现场立案。
立案侦查后需要多长时间能移交检查院
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二、三个月的时间。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一、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为什么检察院可以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刑事案件报案后,警方一般什么时候能立案
应当在二十四小时立案,特殊或者重大刑事可以延长到三十天。《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对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动投案,不论是否有管辖权,都应当接受并登记,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不得以管辖权为由推诿或者拒绝。公安机关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动投案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并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疑难、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或者跨区域性的线索,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再延长三十日。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或者书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指定期限以内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十五日以内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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