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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姐的小孩欺负我家儿子,我该指出来吗
小孩子欺负其他的小孩子,这种情况如果放在其他的关系中,比方说幼儿园,老师不会帮着打人小朋友的家长庇护打人的小朋友,同样被打小朋友的家长也不会因为都在一个班而不好意思告诉被打小朋友的家长你家孩子打我家孩子了,但是为什么一放到关系比较亲密的人之间,同样的事情却成了值得好好考虑的了?直接说出来可能不太好吧?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区别?亲姐家的孩子能欺负关系亲密的弟弟,就完全有可能出去欺负别的小朋友,而这种不好的习惯一旦养成,对孩子的求学生涯是很不利的,尤其是小学以下阶段,所以我觉得遇到这种情况还是要主动告诉你姐姐,让她心里有底,及时引导下孩子。
如果遇到有人贩子抢小孩,上去阻止失手将人贩子打死,要负法律责任吗
因阻止人贩子抢夺小孩而失手将其打死,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仅如此,从作为人的良心上讲,我认为这种行为应当定性为见义勇为,应当拥护为人民英雄予以表彰。毕竟,就人贩子干的那些伤天害理的事,简直就是人人得而诛之。
人贩子干的都是伤天害理的事,可谓是让人深恶痛绝。他们把本来拥有大好年华的年轻少女,拐卖到深山老林卖给年迈的单身老汉,让她们沦为单身老汉的泄欲玩偶和生育工具,一生一世都受尽折磨,大好前途毁于一旦。他们把本来沉浸在父母关爱里的年幼孩子,拐卖到异地他乡,运气稍微好点的能被卖给收养的人,运气次点的就给卖到黑作坊做免费童工,运气最差的就给砍断手脚扔到街上乞讨钱财,无论如何都会彻底毁掉一个孩子的一生幸福,彻底毁掉一个家庭。因此,人贩子的滔天大罪更甚于杀人放火,可谓是人人得而诛之!
人贩子的拐卖人口犯罪,是严重侵犯人身权益的暴力犯罪。因此,当儿童遇上人贩子的拐卖罪行时,当然可以行使正当防卫。另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当面对拐卖犯罪等严重危及人身权益的暴力犯罪,可以行使无限防卫权,即使造成人贩子重伤、死亡的,也不成立防卫过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对正在进行……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当人贩子抢夺孩子时,危害行为显然处于进行当中,任何人为了捍卫孩子的人身权益,都有权利上前阻止,哪怕是使用暴力予以阻止。所以,该暴力行为具有正当性,即具有违法阻却事由,不应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如果谁要是认为这不是正当防卫,那他肯定就是人贩子了。
自己的事情管不好、喜欢对别人指手画脚的人,你会喜欢吗
谢邀:
借此:新春佳节之即、新春的一天开始。首先:祝福悟空新年快乐、祝愿:每个网友新春幸福快乐、四季安康、心情快乐。
自己的事情管不好、喜欢对别人指手画脚的人。人都是自私的,都是无法争议的事实。人无完人之事,看出来才有争议和非议。好说的人、才能显示自己的能力,听不到风声、看不出一点门道来,它人是一言不发。这就是某些人的指手画脚的原因所在;伤害往往出于金口玉言、也给对方带来反感情绪。
其实:人人都有议论它人的时候,有的当面对人言、有的背后而论而不去伤害对方、这就是为人处事方法方式的智慧。这给某个人的性格喜欢和爱好都有关系。事情不一样、情况更不一样的说法。特别哪些叨子嘴、豆腐心的人、它会出口成章、不考虑别人感受,老拿自己的喜爱来指点它人;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欢和爱好。自己对别人说了、别人不爱听的闲话,说多了竟多此一举不用顺水推舟,为了自己也不害伤它人,可乐而不为,何苦伤害它人的心情。
谁能喜欢一个对自己指手画脚的人。人总是喜欢一些甜言蜜语心情;出口成章、闭嘴损人不利己,不考虑别人的感受,我们每个人都不会喜欢。为了社会主义和谐、共建美好家园;什么事我们每个人都强求不得,要顺其自然相互感染;同时:也是相互借鉴好与坏的方法存在。做人做事、要把握自己的金口玉言。做人做事、要慎之又慎。你伤害它人、就等于损人不利己。为了社会主义和谐,做一个、拿得起、放得下、能担当、有胸怀的人。
有偿补课属于"犯法"吗
我觉得这个问题要辨证看:如果教师为了自身利益,课堂不教,课外教,逼迫学生补课是违规的,应该是不正当使用公权力,如果学生通过正常的课堂学习,由于自身领悟和接受力等方面差异,而没有弄懂学会,成绩不理想,课后要求老师开小灶,给予指导培训,需要老师花时间和精力,适当给老师点经济补偿,应该属按劳取酬,并不违规,更不违法。事实上,如果禁止老师补,家长为了自已孩子不落人后,花更高价钱送到专业培训机构去补课,效果好坏不好说,但照样增加了学生和家长负担。如果不改变学而优则仕的体制机制,不平衡蓝领白领的待遇,不树立工匠立国精神,大家都想进机关事业单位,再不济也要做白领,父望子成龙的观念就不会改变,课外辅导就有市场,应坚持疏堵结合,一味堵,堵得了初一,堵不了十五。
看多了身边忤逆不孝子孙,很多人老了活得可怜,养儿女有意义吗
子不孝,谁之过
身边不孝子女,很多老人活的可怜。
我觉得有两种原因:
1,对孩子过于溺爱。溺子养不出孝子。父母疼爱孩子是天性。有句话叫"含在嘴里怕化了,举到头顶怕摔着"。尤其是一连生了好多女儿,可下生个男孩,或者老来得子这样的父母,对这男孩格外宠爱娇惯,养成好吃懒作,蛮横无理,见人就打,逢人就骂。从小拿别人"一支笔",小摸别人"一块橡皮"开始,逐渐发展到偷,啥都偷,见啥偷啥。父母"尝到了甜头",不仅不管,还鼓励大加赞扬。这小子稍有不顺,对父母张口就骂,举手就打。父母看到孩子"翅膀硬了",骂不得打不动,也就听之任之了。
2,上梁不正下梁歪。父母住高楼,让爷爷奶奶住低矮的破房,夏天漏雨,冬天漏风,甚至把爷爷奶奶赶到猪圈牛圈。父母吃大鱼大肉山珍海味,让爷爷奶奶吃残渣鱼刺,或冷饭冷菜。父母穿名牌服装,让爷爷奶奶穿破旧衣裳。爷爷奶奶病了,父母不给看病,躺在床上等死…不一而足。
父母对爷爷不孝,儿女从小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有句话"见样学样",孩子从小是一张白纸,父母教怎么写,儿女就怎么写。父母心正身子正,孝敬爷爷奶奶,为儿女做出了好榜样,培养儿女走正道,也会成为孝顺孩子。父母心歪身子歪,他们对爷爷奶奶不孝,对儿女做了"上梁不正下梁歪"的榜样,儿女也照着做,对父母当然不会孝。
人到老了,活的可怜,请自查一下自已的原因,自己做的怎么样?
子不孝,谁之过?父之过。到老了吃苦头,后悔已为时过晚。
自酿的苦果,养的儿女当然没有意义。
假如把人贩子打死了,打人者也要负刑事责任吗
如果人贩子在作案时、被抓现形,人贩子穷凶极恶,拿起东西抵抗,还打伤了人,有人奋起反杀人贩子,一拳或一脚弄死了人贩子,这样应该不会负什么责任吧,也不会赔偿什么吧,还应该说出手者是见义勇为吧
个人解见。
孩子老是拿别人的东西怎么办
孩子小的时候物权意识不明显,对自己的东西与他人的东西区分不清,认为只要自己喜欢的东西就可以拿走,这时候就需要父母来规范孩子的行为。如果父母没有意识到这点,等到大了孩子偷拿别人的东西养成习惯就很难调整过来。那么孩子老是爱去那别人的东西怎么办呢?
首先,出现这种行为及时制止孩子,并让孩子把东西还给他人孩子每次出现这种行为,就要及时制止他,并让他把东西还回去。那怕是自己的亲朋好友家里,顺走他人的东西也是不礼貌不文明的行为。让孩子从小知道乱拿别人的东西是不对的,父母得从小教育、制止、规范孩子的行为。
其次,父母要改变自己的行为与想法,不要去贪小便宜有些父母长辈平时爱贪小便宜,孩子有样学样,看到喜欢的东西就拿了放自己包里。有时父母带孩子去亲朋好友家玩,孩子看中别人家的玩具,有的朋友说没事你拿走吧(人家只是客气客气),父母就心安理得的让孩子拿走了。孩子就这样养成习惯,看中别人的东西都去拿,没有了界限感。因此,父母得提醒并让孩子做到:别人的东西再好,也不能拿回家据为己有。
再次,父母能满足孩子的要求就尽量满足有时孩子爱拿别人的东西,是因为他跟父母提出来父母没同意。那么,有些时候父母能满足孩子就尽量满足他,不能满足的要求尽量跟孩子解释清楚,我们不能事事跟人家比较、事事学人家。
最后,千万不要打骂惩罚孩子,还是得以教育引导为主根据题主的描述,孩子读四年级了还有这种情况,打也打了骂也骂了也不见好,那就是这种教育效果不好,得改变策略。每次孩子出现这种情况得好好与他沟通,问清楚情况,并让他还回去,他实在想要的东西父母就满足他。他能控制自己少拿或不拿别人的东西时父母要及时鼓励赞赏他的自控行为,赞赏孩子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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