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间一方不让看孩子的,当事人应当积极与对方协商,并保存好对方不配合探望孩子的证据,如果对方仍不同意看孩子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里的强制执行是针对抚养孩子的成年人的,而非针对孩子本身。
一、
离婚期间一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离婚期间一方不让看孩子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会依法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二、
一方不让看孩子是不是可以不给抚养费
一方不让看孩子不可以不给抚养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同时,《民法典》也规定了不与子女生活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在抚养子女方拒绝对方探望子女时,并不能免除抚养费的给付义务,找法网提醒,对于该行为应当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探望权。
三、
探视孩子时间一般是多长
探视权孩子一般是多长并没有法律限制规定,需要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照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原则进行判决,探视权时间的考虑因素主要是子女的年龄,十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在决定探望权问题时应征求子女的意见,探望权的行使也应在征得其子女同意的情况下实施。探望权行使时,另一方应当给付配合,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