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诉讼离婚应该在哪里起诉
诉讼离婚应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登记。
《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已经破裂,调解不成,应该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五)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受抚养子女人数与子女实际情况,由于受抚养子女人数与实际情况不同,最终参考标准比例不同。如果承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可适当高于20%-30%,但最高一般不超过50%。
二、随军家属的具体收入,随军家属是否有固定收入,收入是多少,需要在审理中具体认定。没有固定收入的,要查清被抚养人当年的总收入或者被抚养人从事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
三是查明特殊情况,如一次性支付全部抚养费,要考察被抚养人是否具备一次性支付的条件。如果用房产抵交维修费,要搞清楚一方是否没有经济收入或者失踪等等。
综上,是123律师网整理的相关内容。离婚诉讼涉及管辖权,一般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还是目前有效。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起诉应在被告所在地进行。如果你有任何问题,请访问123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