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探视孩子,应当与对方协商,请求其探视孩子,但是由于探视权是父母的法定权利而非法定义务,因此当事人并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探视,更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
不探视孩子,怎么办
不探视孩子只能与对方协商,不能直接强制要求对方来探视,也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只是父母一方的权利而非义务,如果一方在离婚后再也不去看自己的孩子,虽然在道德上会受到众人的谴责,但并不违反法律。
二、
探视孩子不给看,可以报警吗?
探视孩子不给看,可以报警,但作用不大。找法网提醒,一方不让另一方探视孩子的,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父母的权利,另一方应当配合。探视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
三、
探视子女的方式
探视的方式可以是很多样的,在条约中,为了防止一些事件的发生,保护父母以及孩子三方之间各自的权益,探视的方式也可由协议中,明确规定,探视的一方有权利通过一定的探视方式来培养自己和孩子之间的感情,而监护人,也需要对探视方式的规定来保护自己对于孩子监视的权利,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法律纠纷。
一般而言,在探视权协议中,约定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等孩子10周岁以上,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
其中就包括规定不能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不能影响另一方的利益,从而来保障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而孩子也能够正常顺利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