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缓刑的条件有哪些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异地缓刑需要满足的条件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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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减刑条件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什么是缓刑生效
缓刑生效意思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刑事案件中,必须执行的量刑规则,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情形时,就可以宣告缓刑。因此,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宽泛的监督、考察管理,是对“缓刑”的执行。
缓刑期满即是对犯罪分子缓刑的“执行”完毕,从而决定原判刑罚是“执行”还是“不再执行”。
醉驾判处缓刑将来会有什么影响吗?
有影响!
单从刑事这方面不会有影响,这属于刑事处罚。但是很多方面会受限制,因为以后开不出来无犯罪证明,考公务员、当兵、考军校、当教师、当医生、导游、出国旅游(部分国家)等等等,会受很多影响。
不能缓刑是什么意思
不能缓刑是对于被判处拘役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不符合法定的条件,而不能宣告缓刑。
依照刑法的规定,犯罪情节较轻丶有悔罪表现丶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丶怀孕的妇女和己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异地缓刑需要满足的条件
异地缓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犯罪的情节较轻,判处缓刑的可能性较大;2.被判缓刑后,有固定的居住地和稳定的就业或学习机会;3.异地缓刑不会出现安全隐患和社会危害;4.异地缓刑的意愿强烈、诚恳并能够承担异地缓刑的费用;5.异地缓刑期间,配合司法机关提供的各项监管措施,不违法犯罪。延伸内容:异地缓刑是法院为了降低罪犯刑满服刑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而打造的一项缓刑方式。异地缓刑对于被缓刑人的自由度有很高的要求,需要缓刑人拥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一定的社会经济实力。此外,缓刑人必须服从司法机关的各种监管措施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判缓刑前走哪些程序
需要法院开庭审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参加法庭调查,审理完毕,法庭合议后决定判刑的结果。
1、如果是一审法院宣判缓刑,宣判完了后,应该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先放出来;
2、待过了上诉期判决生效则进入执行手续,定期到派出所报到即可。
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它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如果违反法律规定或再犯罪的,人民法院会撤销其缓刑,收监执行。
所以,是否判缓刑,须经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法官会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及社会危险性,确实是否适用缓刑。根据刑法第72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剥夺政治权利的条件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指选举法规定的,公民可以参加选举活动,按照本人的自由意志投票选举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即参加投票选举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公民可以被提名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候选人,当选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当然不能享有此项权利。
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所谓言论自由,是公民以言语表达意思的自由;出版自由,是指以文字、音响、绘画等形式出版作品,向社会表达思想的自由;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一定宗旨组成某种社会组织的自由;集会自由和游行、示威自由,都是公民表达自己见解和意愿的自由,只是表达的方式不同。这六项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政治自由,是人民发表意见、参加政治活动和国家管理的自由权利,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行使这些自由。
对犯罪分子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情节轻重,决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尤其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与所判处的主刑轻重相适应。
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法律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一般是较重的犯罪,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一般都适用于较轻的犯罪。
关于缓刑的条件有哪些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