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自愿加班不算加班和自愿加班和强制加班的区别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自愿加班不算加班以及自愿加班和强制加班的区别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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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工作算不算加班公司要不要给加班费
很经典的一个问题,自愿加班,公司还真不需要给加班费的。因此,有很多公司也会玩套路,营造员工自愿加班的情形。那么这一块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公司在这一块又是如何玩套路的呢?
为什么自愿加班,公司不需要支付加班费?其实这样也是公平的,如果是公司要求加班的,那肯定要支付加班费。但如果碰到员工故意去公司混加班时间,对于这一块当然也有限制。
因此公司是否要支付加班费的关键就是看有没有得到公司的许可。而这种许可分为以下几种。
一、类似加班审批单,并经过公司审批。
大部分公司都会有这样的规定,经过公司审批的加班才算有效加班。这也是公司为了防止有些员工去公司混时间。但即便有这个规定,这也不是唯一决定是否算加班费的依据。
二、公司发的加班通知、排班表等。
有时候公司会故意不批准加班,但又口头要求员工去加班,那是不是员工就没办法主张加班费了?当然不是,如果公司有发通知、或者排班表等等,这也相当于是公司许可的,并不是签字审批才叫许可。
三、公司口头或者发信息等要求员工加班。
有些公司既不审批,也不会发正式的书面材料,那么口头要求、聊天记录等有要求员工加班,这种也算是公司许可员工加班的,因此也需要支付员工加班费。只不过这一块,员工不好取证。
四、公司没有任何加班制度,那么就看员工的加班事实是否成立
有些公司可能不正规,没有加班审批制度,也没有发加班通知等等,此时员工有加班的事实,那么公司是否要支付加班费,还得符合一定的条件。
员工要想证明有效加班,需要怎么应对?一、优先是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排班表。这些证据是最有效的,包括纸质的审批,也包括公司系统里的审批记录。
二、其次就是聊天记录、口头等安排你加班的证据。当然,这些需要我们自己平时注意收集,等发生劳动争议再去收集,那就晚了,也基本收集不到。
三、如果公司没有加班制度,也没有通知等文件,那么我们就需要按照如下方式来取证证明自己的加班费有效。
1、证明自己有加班的事实。比如考勤打卡记录,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自己加班时间出勤的证据。
2、证明自己加班期间在从事本职工作。一般就是加班期间的工作记录,比如通过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发的工作成果,或者在加班期间关于工作的沟通记录等等。
不管怎么样,想要收集加班的证据,最好要在平时就注意保存,不然临时去找会非常麻烦。这也就是为什么说劳动仲裁中,主张加班费是最难的。
公司会玩什么套路营造自愿加班费的情形呢?一、公司肯定会制定加班审批制度,并明确说明必须经过公司批准才算有效加班。
二、公司不会发任何书面的加班通知、排班表等,只会口头通知。
三、公司平时不会去批准员工的加班,但会口头暗示员工去加班。
四、暗地里将加班时间和升职加薪、绩效考核绑定起来。如果员工不经常去加班费,就会影响到发展空间。
五、将工资结构中划出一部分作为加班费,从证据角度显示已支付员工加班费。
总而言之,如果的确是员工自愿去加班,公司肯定无需支付加班费。但大部分时候,公司是被自愿的,员工也很难取证证明。
自愿加班真的是自愿的吗
通过智联招聘相关数据能看到,已婚有孩子人群自愿加班比例为28.5%,已婚暂无孩子人群自愿加班比例也有23.8%,累计已婚人士自愿加班的比例共计52.3%,超过半数以上。
为什么已婚人士更愿意加班?
其实,已婚人士更多人选择自愿加班,不见得是多么热爱这份工作,更多是因为责任感,注意我没有说未婚人士没有责任感,而是对于大部分人来讲,都是以成家标志着自己的独立,成家后不但是心智的成熟,也意味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成家后不再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更多人开始有意识,为自己,自己的伴侣,还有未来的孩子承担更多的责任。
所以,看似是已婚人士更自愿主动加班,而其实,更多的是自己对家庭的责任。如果你也是已婚人士,为自己点个赞吧
单位加班是自愿还是强制的
单位加班大多数自愿的,但是也算是强制的吧。有句话叫规矩比规定更可怕,一个人在一个单位混,就要守一个单位的规矩,所以加班是自愿也是强制。
加班是否属于个人自愿
是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不得强迫。法律规定加班必须是双方的自愿行为或者与劳动者协商后才行,但司法实践中务工一方一般没有选择,主要看是否有加班薪酬,一般有则加班是合法的,但不得超过一定时间(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三)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国家对加班加点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需要注意的是,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基础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员工也无权单方面决定加班。
自愿加班和强制加班的区别
基本性质不一样,自愿加班是指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自己确定加班去完成某项任务。而强制加班则是工作单位或领导因工作需要强行要求工作人员加班去完成工作任务。
心态不一样,自愿加班是工作人员自己的事情,心情应是愉悦的。而强制加班则是相反的。
领导说加班自愿怎么办
加班,在我们这个社会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司空见惯。无论是企业还是机关事业单位都存在这种现象。关键是我们怎么去规范这种无厘头的加班?有些单位出现这样一种怪现象:正式上班时间,却没有什么事可干,该聊天的聊天,该玩游戏的玩游,该看报纸看报纸,做私活的做私活……到了下班时间任务来了,“加班”,这里也不乏一些领导为了赚取个人政绩,赢取上级领导的好感,故意而为之。当然正常的加班还是应该的,任务紧急或者是一些正常时间干不完的活可以加班,但不是常态,只是偶尔。对于这样的加班,我们要无条件的服从,积极参与!
如何看待,自愿加班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
您好,虽然自愿加班公司的确无需支付加班费,但其实现在很多员工是“被自愿加班”,根本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自愿加班”。
要确定加班有效,且公司必须支付加班费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加班肯定要提出申请,而且必须经过公司批准,这是前提条件。
二、加班期间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考勤打卡,这是执行条件。
三、以上两点对比一致后方可认为有效加班,公司必须按照考勤打卡记录支付加班费。
为什么加班还需要这样的申请流程呢?其实也是公司防止有人混加班费,也是便于公司对考勤时间的管控。一个公司,并不是所有的岗位都需要加班,如果没有这样的规定,那么每个人随时都可以来公司打卡加班,然后加班也没有任何事情做,结果公司还要支付加班费。所以,一般会有这样的规定,赋予公司权力去审核批准有效加班。
正因为有了这样的规定,才有了“被自愿加班”。正常来说,没有人是自愿加班的,如果去加班要么就是工作没做完,要么就是临时有事情。
一、工作没做完也分自身原因和公司原因。
1、有些人的确是工作效率低,别人8小时能完成的工作,得要10个小时才能完成,那这种如果白天完不成,那只能晚上自愿去加班了。我想这种情况下去加班也都没什么怨言,毕竟是自己能力不足造成的。
2、有些是工作量实在太大或者大量工作压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这就是工作量分配不合理,或者公司就是想然整体工作进度能都以最快的时间完成。所以公司每天安排给员工的工作量,按照正常水平必须要加班才能完成。而完不成的,公司会扣工作绩效,员工申请加班,公司又会说公司不提倡加班,不同意。这样就造成员工的“自愿加班”。
而这种加班流程肯定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因为没有批准的流程,表面上看的确是属于员工个人原因去加班的。自然是无需支付加班费的了。
二、临时有突发事情而去加班。
这个每家公司都会遇到,比如下班后客户紧急要求处理某个事情等。但这种临时突发时间毕竟是少数,所以很多员工是可以接受的,而且也不会去和公司要求加班费。
三、公司正是用这些套路来迫使员工自愿加班。实际上是员工的一种无奈之举,更是公司钻的法律漏洞。一方面表上上高呼不提倡不强制员工加班,还会道德绑架,一方面加班时间公司大门敞开员工可以随时进出,在一方面安排超乎正常的工作量。
总之,加班一定是要有批准流程的,对于有些公司采用的套路,只能看工资高不高来决定了,像BAT这些公司,工资给的足够高,相当于把加班费包含在内了,员工去加班也都能忍了。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