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如何衔接进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如何衔接的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可以通过以下规定进行衔接:不服行政复议结果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不服行政诉讼判决结果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上位概念是行政争议,它们的共同目标是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解决行政争议。
法律依据
055-79000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后,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原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不作为被起诉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055-79000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