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合同无效是否能够进行调解的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怎么样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 调解协议达成后一方反悔怎么办
- 在仲裁委没有接受调解在法院还能再调解吗
-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怎么样
- 以调解方式结案当事人能反悔吗
- 民事调解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吗有何依据
- 法院在审理民事诉讼案件时可以进行调解吗
- 法院强制执行之后还能调解吗
调解协议达成后一方反悔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九十条又规定,……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九十一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从以上法规规定看,调解协议书是在意思自治情况下达成的意合行为,不得上诉,一方反悔除非具有申诉的理由出现可以申请再审外,不影响协议的履行。
在仲裁委没有接受调解在法院还能再调解吗
法院在审理民事诉讼案件时不仅可以进行调解,而且贯彻整个诉讼过程。正所谓“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调解也符合“冤家易解不宜结”,“以和为贵”的精神。
调解既可以节约诉讼成本,又有利于诉讼双方和解,构建和谐社会。人民法院调解应当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即法院进行调解活动,不仅要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而且要双方当事人同意就争议内容达成调解协议。
二是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原则。即法院进行调解活动,不仅必须查明双方当事人纠纷的事实,而且必须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
三是合法原则。即法院进行调解活动,既要程序合法,也要实体合法。不能强迫当事人调解,调解不成的,要及时判决。
法院因立案程序简化了,民事案件更多了,面对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的局面,对民事纠纷更需要进行调解。
不仅诉前调解,由设立在立案庭的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不成的话,立案庭的法官也会介入参与调解。即使诉前调解不成,起诉后开庭前审理法官会进行调解,开庭后还会进行调解。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审理法官可以进行调解,就是进入再审程序,还可以调解。也就是说,调解贯穿民事纠纷的始终。法官追求的是不仅是案结事了,还要让双方当事人通过相互妥协,相互让步,握手言和,实现双赢。
当然,调解是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活动,调解协议一旦双方签字,并经法院依法确认,即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怎么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四、第五条的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调解协议有效:(一)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协议无效:(一)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强迫调解的,调解协议无效。下列调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不得撤销。
以调解方式结案当事人能反悔吗
先回答,可以反悔。如题所说,你伤害了对方,当地警察判断是轻伤,未做鉴定的情况下就给你们当成治安案件调解了,你担心对方反悔后再追究你责任,是吧?答案是,完全有可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达成协议后反悔的,就是不履行协议的一种。那这时公安机关就会依法对违法人进行处罚,其他的民事部分就交给当事人自行选择民事诉讼了。答主的情况可以分两种可能:1,对方没做鉴定,虽然警察依据经验判断为轻伤,但实际上做不到轻伤,再排除寻衅滋事等罪,那这基本上就是治安案件了。可以调解。对方拿钱,再请求公安机关不追究你的责任,公安机关也就不追究了。你仔细看一份正式的治安调解协议书,最末端有这样一行字“任何一方当事人对本协议不服的,公安机关讲依法处罚,民事部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对方是可以反悔的,要是他反悔了,公安机关会对你进行治安处罚,但未必是拘留。按照我的习惯,我会综合考虑情况,如果认为对方已经得到赔偿了还无理反悔,我可能会对你适用较轻的处罚,比如拘留5日以下的一两天,或者干脆只罚款不拘留。而对方要求再赔偿多少钱,都让对方去找法院起诉。然后这时才是真正的结案了。2、对方未做鉴定,但确实是轻伤,被派出所当成普通治安案件调解了。后来受害者(或者其他部门,比如扫黑专案组)凭借住院记录等又去做了法医鉴定是轻伤,再来追究你的法律责任。那么,这份调解协议就是无效的了,因为他只是治安调解范畴,现在既然已经上升到了刑事范畴,协议自然就无效了,就可以按刑事程序走了,无非就是刑拘你,将来再交给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刑的流程,其他的不用多讲了。3、还有一种。就是对方既未做鉴定,又要反悔,然后反悔的时候还是无法判断真实伤情的,那就参见第一种情况处理。现在再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对方不但可以反悔,还可以追究你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让你赔偿更多的钱),甚至还可以追究你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让你去坐牢。
民事调解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吗有何依据
感谢邀请。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所以,如果生效的调解书符合上述条件,是可以引起再审程序的。
法院在审理民事诉讼案件时可以进行调解吗
法院在审理民事诉讼案件时不仅可以进行调解,而且贯彻整个诉讼过程。正所谓“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调解也符合“冤家易解不宜结”,“以和为贵”的精神。
调解既可以节约诉讼成本,又有利于诉讼双方和解,构建和谐社会。人民法院调解应当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即法院进行调解活动,不仅要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而且要双方当事人同意就争议内容达成调解协议。
二是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原则。即法院进行调解活动,不仅必须查明双方当事人纠纷的事实,而且必须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
三是合法原则。即法院进行调解活动,既要程序合法,也要实体合法。不能强迫当事人调解,调解不成的,要及时判决。
法院因立案程序简化了,民事案件更多了,面对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的局面,对民事纠纷更需要进行调解。
不仅诉前调解,由设立在立案庭的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不成的话,立案庭的法官也会介入参与调解。即使诉前调解不成,起诉后开庭前审理法官会进行调解,开庭后还会进行调解。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审理法官可以进行调解,就是进入再审程序,还可以调解。也就是说,调解贯穿民事纠纷的始终。法官追求的是不仅是案结事了,还要让双方当事人通过相互妥协,相互让步,握手言和,实现双赢。
当然,调解是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活动,调解协议一旦双方签字,并经法院依法确认,即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法院强制执行之后还能调解吗
不能。
原因:执行期间才可以。只要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能谈得拢。
关于法院调解:
1、法院调解又称诉讼中调解,包括调解活动、调解的原则、调解的程序、调解书和调解协议的效力等。
2、是当事人用于协商解决纠纷、结束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审结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制度。
3、诉讼中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行为,其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即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遵循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自愿与合法的原则,调解不成,应及时判决。
5、法院调解,可以由当事人的申请开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法院调解的原则,是人民法院在进行调解时应遵循的行为准则。
原则:
1、当事人自愿原则当事人自愿原则是指法院调解无论是调解活动的进行还是调解协议的形成都要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
2、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原则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原则是指法院调解应当在事实已经基本清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基本明了的基础上进行。
3、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指法院调解在程序上要遵循法律程序,形成的调解协议不可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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