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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及补偿(终止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admin2个月前541

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有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提前解散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劳动合同终止的赔偿需要根据员工的就业年限决定。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有: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2.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3.劳动合同还可以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终止,能够引起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事实主要有:作为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劳动者死亡,致使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提醒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一定要按照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

二、 劳动合同终止赔偿

劳动合同的终止赔偿与员工工作年限挂钩。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4.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劳动合同终止和劳动合同中止的区别

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中止最大的区别在于发生的事由性质不同:

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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