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有可能支付对方的抚养费,这是保证孩子顺利成长的条件。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交维修费?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123律师网整理了这个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怎样的情况下才能免除孩子抚养费
在下列任何情况下,离婚子女抚养费都可以免除。
一方因情况变化无法按原标准支付或给付子女抚养费的,能否请求不支付或减少原给付金额?具体条件如何掌握?在这个问题上没有规定。但我们认为,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按原标准支付或者未按原标准支付抚养费的,可以请求不支付或者减少原子女抚养费数额:
1.一方工资或收入减少;
2.一方患病或者残疾的;
3.一方因服刑等其他原因无收入。
如果一方生病了,他的工资或收入已经很难用来治病和维持自己的生存。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免除子女抚养费。
需要注意的是,在上述情况下,只有在必须达到原抚养费标准且无法支付或无法全额支付的情况下,才能提出不支付或减少支付金额的请求。如果尽管有上述情况,他们仍然能够按照原来的标准支付抚养费,他们提出的不支付或少支付子女抚养费的要求就不能得到支持。如果原工资很高或有巨额收入,但后来工资或收入减少,但仍有足够能力支付原子女抚养费,则不能支持不支付或少支付子女抚养费的请求。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11条,对于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可以停止支付子女抚养费。
此外,抚养费案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一方因新情况、新原因再次起诉要求减费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新案件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请求减免抚养费;
(1)负有给付义务的父母因长期患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按照约定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子女抚养一方能够承担子女大部分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免给付。
(二)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判处徒刑,无力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免。
(三)抚养子女一方再婚的,配偶愿意承担继子女的部分或者全部生活费或者教育费,原给付义务人的父母或者母亲可以适当减免。继父或继母承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教育费不是法定义务。继父或继母不愿承担费用的,生父或生母应继续承担抚养费。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答案。一般来说,这个维修费的问题是需要支付的。但是,如果一方没有收入或患有严重疾病,则无需支付抚养费。相反,对方可能需要给自己一些缺点。如有其他法律问题,可咨询123律师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