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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吗(妹妹去世后姐姐有权继承妹妹的房产吗?)

admin1周前751

今天给各位分享继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吗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妹妹去世后姐姐有权继承妹妹的房产吗?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五保户老人遗产其孙子能继承吗
  2. 二婚后的房产,这房产他以前的女儿可以继承吗?
  3. 妹妹去世后姐姐有权继承妹妹的房产吗?
  4. 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住院抢救时离家走了,还有权利继承遗产吗?
  5. 丈夫死了,老婆的前任孩子能继承遗产吗?为什么?

五保户老人遗产其孙子能继承吗

谢邀!

对于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1985年9月11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5条规定: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按此规定,五保老人的遗产,在没有签订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其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

但是,国务院于1994年1月23日发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该条例的第十九条规定:五保对象死亡后,其遗产归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有五保供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这一条例与【最高法院的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相矛盾,为此,有高级法院请示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批复称:农村五保对象死亡后,其遗产按照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这样就清楚了,五保老人去世后,如果签订有五保供养协议,就按照协议执行;没有签订五保供养协议的,五保老人的遗产归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也就是说,其孙子不能继承。

二婚后的房产,这房产他以前的女儿可以继承吗?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非常典型:二婚家庭中成员关系比较复杂,因而财产的分配配问题更受人关注。题主您单独所有的房产,之前的女儿是否能继承不确定,关键要判断他的女儿和您有没有“扶养关系”。如果确有抚养关系,那么这套房产女儿仍然有权继承。

您丈夫的女儿作为您丈夫的法定继承人,完全可以继承您丈夫的房产份额;而如果您丈夫以前的女儿与您形成“扶养关系”,那么她也是您的法定继承人,是可以继承您的财产份额的。

当然以上讨论的都是法定继承的情况,也就是您什么意愿都没留下;如果您和您丈夫留下了遗嘱,那么法定继承就作废了,就以遗嘱继承为主了。

下面将就这一问题进行详细讨论。

第一,如何判断丈夫以前的女儿是否为法定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描述,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父母、子女和配偶。只要属于法定继承人,在实施法定继承的过程中,就享有绝对的继承权。

其中需要详细说明的是,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扶养关系继子女。每类都有法律上的定义。

1)亲生子女:此类别最好认定,所有亲生子女均为法定继承人,且继承权不以父母再婚而改变;也不因父母没结婚(也就是所谓的私生子)而变化。

2)养子女:养子女在法律上的定义与民间定义不太相同。法律上对于养子女定义比较苛刻,需要有明确的收养证明,才能称之为养子女。

3)扶养关系继子女:最简单的判定标准是,结婚后,配偶带过来一同生活的未满18岁的子女,则称之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明确了这三者定义后,再来分析题主的情况。

丈夫以前的女儿就属于亲生子女,属于您丈夫财产的法定继承人。这是无论丈夫再婚与否,都不会改变的。

假设丈夫以前的女儿,由丈夫和您共同抚养,并且年龄还未满18周岁,那么她与题主就是存在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关系,也就是说,她也是您财产的法定继承人,是可以继承您的财产份额的。

第二,如何判断双方各自的财产份额?

二婚后的房产:

如果是您单独素有的房产,那么您就拥有房产100%的份额,您丈夫在其中没有份额。

如果房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后使用共同财产购买的话,那么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份额。如果双方登记为共同共有,那么可以默认为夫妻双方各自拥有50%的产权份额;如果双方登记为按份共有,则按照房产证上标示确认各自份额。

确认房产中的各自财产份额后,再根据第一部分判断是否为法定继承人确认是否可以继承。

第三,如果不想按照法定继承执行,应该如何处理?《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法》中规定有3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继承。这三者的优先顺序分别为遗赠扶养协议继承≥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也就是说,如果您和您丈夫对财产有其他分配意见,那么可以订立遗嘱或者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并在遗嘱或协议中指明财产的分配方式。

再婚家庭家庭情况复杂,利益关系纷乱,所以为了保证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可以给到自己想给的人,建议提前订立遗嘱。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妹妹去世后姐姐有权继承妹妹的房产吗?

对于这个问题,要看具体的情况。

首先要看妹妹在生前是否订立了遗嘱,明确将遗产指定给由姐姐进行继承,如果有相关的遗嘱,并且在遗嘱有效的情况下,那可以直接继承妹妹的遗产,但是假如没有遗嘱或者遗嘱被判定无效,只能按照法定顺序继承来处理。

法定顺序继承有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去世一方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去世一方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当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

所以由此可见姐妹关系是属于第二顺序继承的,那么如果姐姐想继承妹妹的遗产,必须要看是否有第一继承人的存在,如果有的话,姐姐仍然无法继承,如果没有的话,姐姐才有权继承。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住院抢救时离家走了,还有权利继承遗产吗?

您好!能否继承财产是基于亲属关系和继承方式的,所以和对方有没有出走,并不直接关系。也就是说,如果这个继承人出走前有继承权,那么出走后仍然有;如果原来没有,那么之后也没有。下面将就继承方式和亲属关系两部分详细判断。

第一,继承方式

继承方式分为遗赠扶养协议继承、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优先级为遗赠扶养协议继承≥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1、前两者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文书才可以支持,分别为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在法律文书中指定财产给谁,谁就有权利继承遗产。当然前提是合法有效的。

2、如果没有前面提到的法律文书,或者有法律文书但是没效,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执行。

根据《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在世的情况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在世,那么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平分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和兄弟姐妹

第二,亲属关系

根据第一部分说明,可以很明确地判断:如果题目中所指的“继承人”是遗嘱中指定的人、或者列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就有权利继承遗产。

再补充一下,第一部分中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生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同样子女也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最后也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如果不想让离家出走的继承人继承遗产,那么可以让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或者修改遗嘱,将财产指定给其他人继承。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丈夫死了,老婆的前任孩子能继承遗产吗?为什么?

您好,只要给了相应的抚养费,就算有了抚养关系。如果没有遗嘱的话,自然是要进行法定继承。张先生的真实意思应该是遗嘱。

OK,关于继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吗和妹妹去世后姐姐有权继承妹妹的房产吗?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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