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怎么判的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按照什么标准量刑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按照什么标准量刑
- 刑法中关于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 刑法中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如何构成的
- 怎么样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按照什么标准量刑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三)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刑法中关于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中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在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下,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四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2.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三)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法律依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四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2.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三)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如何构成的
一、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如何构成的
1、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由下列要件构成的:
(1)即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
(2)侵害的客体是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市场秩序;
(3)客观方面是实施了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使他人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扰乱市场秩序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损害商业信誉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损害商业信誉罪立案标准是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员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案追诉:
1、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2)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3、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形。
怎么样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法律分析:具备下列要件的,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即主观方面是故意,主体是一般主体;客观方面是实施了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使他人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市场秩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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