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农村房产公证需要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受理审查当事人填写《房产公证申请表并缴纳相应费用之后公证处启动公证程序,出具房产公证书,出具的农村房屋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
一、农村房屋公证怎么办理
(一)提交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宅基地证书和房屋权属证书、个人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公证事项的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三)缴纳公证费用。按照公证处提供的收费标准,缴纳公证费用。
(四)公证事项的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五)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公证行为会产生证据上的效力,经公证的事项,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二、哪些房地产交易行为需要办理公证
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中规定,以下几类事项必须办理公证:房产,应当办理“书”;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或遗嘱受益人应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三、房产买卖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买卖公证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一)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二)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三)出售共有房屋的,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四)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五)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农村房屋公证怎么办理的全部内容。房产公证的进行并不是一个必须的事情的,但是如果办理了可以提高协议的公信力。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