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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没收财产的范围(人民法院没收个人财产怎么执行)

admin1周前715

今天给各位分享刑法中没收财产的范围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人民法院没收个人财产怎么执行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中国刑法一共有多少条
  2. 因盗窃罪被判刑,没收的个人财产包括公积金吗
  3.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的标准
  4. 儿子犯诈骗罪,钱已经挥霍,法院会没收其父母的财产(正当途径所得)吗
  5. 人民法院没收个人财产怎么执行
  6. 刑期已满还会追赃吗
  7. 盗窃罪.现在被抓判刑了财产要没收吗

中国刑法一共有多少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共十章四百五十二条。具体章节如下: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犯罪

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三节共同犯罪

第四节单位犯罪

第三章刑罚

第一节刑罚的种类

第二节管制

第三节拘役

第四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第五节死刑

第六节罚金

第七节剥夺政治权利

第八节没收财产

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一节量刑

第二节累犯

第三节自首和立功

第四节数罪并罚

第五节缓刑

第六节减刑

第七节假释

第八节时效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二编分则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二节走私罪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节妨害司法罪

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八章贪污贿赂罪

第九章渎职罪

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

附则

第四百五十二条【生效日期】本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文,可以在全国人大网站下载。

因盗窃罪被判刑,没收的个人财产包括公积金吗

因盗窃罪被判刑,没收的个人财产一般不包括公积金。根据第75条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

1、合法收入.合法收入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用自己的劳动或其他方法所取得的收入.如工资,奖金,稿费,利息,入股分红,接受赠送等;

2、房屋.主要指公民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

3、储蓄.是指公民存入银行或者信用社的货币.对公民的储蓄除司法机关办案需要可依法查询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查询.银行和信用社有保密的职责;

4、生活用品.如衣服,粮食,餐具,交通用具等;

5、文物.如书法,绘画,陶瓷,古籍等具有一定价值的物品;

6、图书资料.如各种书籍,报刊,图表等;

7、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如拖拉机,机床等。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的标准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分别如下:

“数额较大”: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

“数额巨大”: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

“数额特别巨大”:在三百万元以上。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第二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儿子犯诈骗罪,钱已经挥霍,法院会没收其父母的财产(正当途径所得)吗

法院不会也不应该没收其父母的财产,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属于“连坐”,这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法律,现在已经没有了。现在我国刑法的原则是罪责自负的原则。只有一种情况,就是父母收了儿子的赃款,否则,是不能没收父母的财产的。

人民法院没收个人财产怎么执行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

没收的只能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物及其在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有的份额。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没收财产不同于罚金,也不同于追缴非法所得、没收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

罚金是较轻的财产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犯罪;没收财产是较重的财产刑,适用于情节较重的犯罪。

罚金是让犯罪分子缴纳一定的金钱;没收财产剥夺的是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其他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没收财产是刑罚方法,追缴非法所得、没收违禁品和犯罪物品不是刑罚方法。任何犯罪分子非法所得的财物,都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根据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刑期已满还会追赃吗

会的。

关于刑事案件,去年刑事法律新增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犯罪分子进行了从轻处罚,原则上贯穿与整个刑事司法程序始终所以,想缩短刑期和减轻刑罚,最好的办法是认罪认罚,积极退赃。

关于不执行财产性判项。这个是法院在作出判决时同时体现在判决书中的,比如罚金等,这属于财产性判项。与积极退赃性质类似,但有很大不同,应以积极退赃,认罪认罚为重,兼顾执行判决书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

盗窃罪.现在被抓判刑了财产要没收吗

如果数额不是特别巨大或有其它从重情节,15年过了追诉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节时效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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