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西宁市住房公积金查询(青海西宁提取公积金最简单的方法)

admin1周前820

很多朋友对于西宁市住房公积金查询和青海西宁提取公积金最简单的方法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西宁公积金怎么提取
  2. 西宁公积金贷首套房的解释
  3. 青海西宁提取公积金最简单的方法
  4. 西宁市退休公积金网上提取规定
  5. 住房公积金物业费怎么提取不了
  6. 2021年西宁公积金物业费怎么提
  7. 青海省公积金中心上班时间

西宁公积金怎么提取

西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一)购买商品房

1、提取范围:提取购房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申请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提取人银行卡账号。

(2)购房人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出具与购房职工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3、提取时限:以购房合同生效日期为准,三年内提取一次。

4、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及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

西宁公积金贷首套房的解释

首套住房贷款在西宁市行政区域内,职工首次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值的70%,且不超过40万元。

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三种方式计算,取最小的一种为最高限额:

(1)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35%(规定比例)×12(月)×贷款年限(年);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职工首次购买住房的:9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普通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住房总价的70%,90平方米及以下的新建普通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住房总价的80%,二手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住房总价的70%;属于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购房总价的40%,利率上调1.1倍;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

(3)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贷款金额具体以公积金缴交额、家庭收入、离退休年龄等综合测算。借款人月均还款额不超过夫妻月收入的50%。

二、公积金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目前实际执行利率为: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4.00%,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含1年),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法,1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方式。

青海西宁提取公积金最简单的方法

西宁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法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6、出境或到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7、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二)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及受托银行指定的窗口。

(三)办理要件: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

西宁市退休公积金网上提取规定

退休职工在单位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后,可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账户。为了便于退休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根据管理中心与银行签订的委托协议,退休职工可就近到银行指定的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1、职工本人首次办理前须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

2、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退休销户提取”,根据界面显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

住房公积金物业费怎么提取不了

物业费不符合提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十一)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二)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在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十三)职工偿还购房贷款的,只能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十四)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在提取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同住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2021年西宁公积金物业费怎么提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政:个人可提取公积金付物业费住房公积金除了贷款买房外,可付房租、可大病医疗,极大地方便了市民生活,近日,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又出利好消息:从6月1日起,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提取3000元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的物业费,账户余额不足的,以账户余额为限。

青海省公积金中心上班时间

营业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关于西宁市住房公积金查询和青海西宁提取公积金最简单的方法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本文链接:http://flfg.12364.com/flfg/c30af7b7a3c46889.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