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那不服第一审判在几日内提起上诉?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不服第一审判在几日内提起上诉
十五日内。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
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是多久?
1、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
2、上诉的要求
1)上诉的实质要件。实质要件涉及到哪些裁判可以上诉。上诉只能就法律规定可以上诉的裁判提起,如果法律规定不准上诉的裁判,当事人不能上诉,上诉程序也就无从发生。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上诉的裁判包括:按照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判决以及法律明确规定可以上诉的裁定。
2)上诉的形式要件。形式要件是指提起上诉在形式上所应具备的法定条件。
3、抗诉的条件是:
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
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
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
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
3)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
4)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但社会影响恶劣的。
5)因重要事实、法定情节认定错误而导致错误裁判,或者因判决、裁定认定犯罪性质错误,可能对司法实践产生不良效应的。
三、
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怎么处理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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