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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反被讹犯法吗(到底该不该追究讹诈者的法律责任)

admin1周前860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帮人反被讹犯法吗,以及搀扶倒地老人反被讹诈,到底该不该追究讹诈者的法律责任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假如扶人被讹,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以告他吗

可以考虑刑事自诉。

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司法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如果没有达到以上规定的立案标准,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敲诈勒索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最高可处15日行政拘留。

讹人明显属于敲诈勒索,不过很多时候公安机关不会刑事立案。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并且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对于这种情况,依据刑事诉讼法,受害人可以自己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关于在扶老人反被讹的事件中的举证

讹人事件多了去了,很多时候都是好心人被坏处理了。世态炎凉,坏人变老了。

只能实在报警了,结果是只能祝你好运!没有什么具体处理方法的,法律讲究证件,帮人了拿不出证据也是很无奈的。

只能看看法律条条什么时候出来了。

现在的情况是不敢扶了,扶不起!不是没有爱心,是囊中羞涩~~

小伙扶老人被讹,真相大白后欲起诉老人,老人该担什么责任

老罗说法:主动扶起他人反被讹,这个社会的诚信和爱心将何去何从?

2018年9月2日,浙江省金华市的滕先生遭遇了人生了一次重大的、可能会改变其未来态度的事故:当天他骑着电动车在路上正常行驶,在路口遇上了一辆车在转弯便放慢了速度,结果此时他身后的一名老人自己摔倒了,滕先生好心的将老人扶起,最终滕先生却被诬陷是他撞倒了老人,后来老人报警,交警将双方的电动车都扣留了。

几天之后,交警通知双方前往交警队写材料时,老人的家属在交警队口口声声的说是滕先生撞了人,且没有良心、不垫付相关费用。在对方知晓当时路口的摄像头因为修路而未正常使用的情况之下,对方家属反倒是骂的更有劲了。

最后,交警通过周边商铺的监控视频还原了事情的真相,滕先生根本没有撞倒老人,反而确实是将老人扶起,最终做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本案是单方的交通事故,与滕先生没有关系。

但是,自己本来是好心将人扶起,却被诬陷是撞倒了他人,为此还花费了各种交通费,且需要请假前往交警队处理该事情,那这些误工费该怎么办呢?滕先生告知记者,已经准备好了相关的材料,近期将对老人提起诉讼。

首先,老罗先从法律层面分析一下老人一家应该承担何种责任?

刑事责任方面:根据新闻报道显示,老人实际上摔断了肋骨,且肺也破了,后续的医疗费用可能不菲,而他们很明显是希望由滕先生去支付这部分的费用。老人明明是自己骑车摔倒的,却诬陷是滕先生将其撞倒的,并借此想要获取非法的利益,老罗认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滕先生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追究老人一家的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方面:滕先生与老人之间本来是不存在任何的关联关系的,最终却因为老人一家的诬陷行为而致使自己花费了相关的费用,且对其声誉造成恶劣的影响。老罗认为这是典型的侵权行为,双方之间存在明显的因果关系,滕先生当然有权对老人一家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费用。

其次,如果人人都是这样的话,那我们社会的公平正义将何去何从?

这种事情最早被曝光的应该是南京的彭宇案吧,彼时彭宇也是因为扶了一位老人,而最终被判定承担赔偿责任。

而近几年以来这种事情经常见诸报端,运气好的时候,也许还会有视频证据、证人证言证明事实究竟是怎么样,如果运气不好呢,那好人是不是就要因为自己的“愚蠢行为”而买单了呢?那那些坏人的不诚信的成本也太低了!

这是什么逻辑?

明明是乐心救助他人,最终却被别人讹上了,还要赔偿被自己救的人钱财...那以后谁还敢主动救助他人?那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将怎么样呢?人们都怕因此而惹上麻烦,那还不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呢...

人人自危、自保,那中华民族传承了几千年的美德将荡然无存!

所以,笔者支持滕先生积极的提出索赔,一定要让这些不诚信之人付出代价,才能匡扶社会公平正义!

妹夫帮我拿货,路上被人撞了,被人讹了1200,这个钱我出了一半,合适吗

看来你是就认钱了,如果我是你妹,一分不要你出,永远不会帮你拿货了!总共就1200元,又不是1200万!

搀扶倒地老人反被讹诈,到底该不该追究讹诈者的法律责任

搀扶倒地老人反被讹诈,我认为应该追究讹诈者的法律责任。因为只有追究讹诈者的法律责任,才能够更好的净化我们的社会风气。才能够让愿意做好事的人更勇敢的做好事。才能够让那些用心不良的人的行为得以收敛。

老人作为我们这个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本来是应该受到社会的尊重和更多的爱护。但是有一些人却利用这个社会的善良,用心不纯,做一些危害这个社会的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不会分老人还是小孩,只要你触犯了法律,法律一定会追究你的责任。

讹诈人这种行为十分的恶劣。更何况是别人帮助了你,你反而反咬一口。这样只能是帮助你的人受到深深的伤害,心里感到别样的凄凉。如果这位帮助者下一次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他一定会思考再三,绝对不会像上一次那样帮助别人。

讹诈人的这种人,就像东郭先生救过的一只狼,就像古代农夫救活过的一条毒蛇。你救完了他,他不是心存感恩于你。而是蹬鼻子上脸,要把你置于死地。要是我们大家都知道是这种人,可能没有一个人会去救他。所以说我支持法律追究这种讹诈人的法律责任。

你对“金华市扶起摔倒路人反被讹”的最终调解结果怎么看

感谢邀请。既然讹人者认错认罚,说明正义最终战胜了邪恶,如果通过诉讼,最后达到的也差不多是这样的效果,殊途同归!只是想不明白,剧情原本应该是这样的:滕先生扶起摔倒的曹某,并打120将其送到医院,曹某家属赶到后,对滕先生千恩万谢,并登报颂扬,滕先生高高兴兴的离开。可公众为何却看到完全相反的狗血剧情?有些人的道德哪里去了?感恩之心哪里去了?羞耻感哪里去了?良心哪里去了?非得事情闹大了,被全社会口诛笔伐才认错吗?早干嘛去了?有必要为了一己之私利丧失道德底线,把人性的贪婪和邪恶演绎到如此的淋漓尽致吗?

如果你扶老人被讹了,你会起诉当事人吗

像这样的事現在确实太多了,我认为这和敲诈勒索没有什么不同,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必须起诉他(她)走司法程序。因为放任这种訛人实为敲诈勒索行为只会助长这种人的这种行为的滋长和漫延,所以说必须坚决的去反对和抵制。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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