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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公司法人的债务责任是否需要偿还呢(破产公司的法人代表有什么法律后果)

admin1周前694

破产公司法人一般不需要偿还债务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自身财产偿还债务,法定代表人出资不到位,需要承担未出资份额。公司破产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一、

破产公司法人的债务责任是否需要偿还

  破产公司法人一般不需要偿还债务责任:

  1.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法人,以其自身财产对外承担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需要以其破产财产进行偿还公司债务。

  2.如果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股东,且出资不到位,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没有财产可执行,法定代表人需要在其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责任。

  3.如果法定代表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法定代表人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法定代表人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债务损失的,破产公司用破产财产清偿后,法定代表人应当对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二、

公司破产怎么办

  公司破产的办法是:向法院申请破产处理,进入破产程序,具体程序如下:

  1.由公司、公司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裁定受理后进入破产程序并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

  2.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有权决定公司尚未履行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并监督管理公司的财产。

  3.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在管理人制定完成分配计划后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并法院同意后进行债权分配。

  4.根据分配方案进行债务的清偿。

  5.破产程序终结,办理注销登记。

三、

公司破产是否可由员工提出申请

  员工是不可以申请企业破产的,可以申请企业破产的是债务人或者债权人。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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