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行政诉讼中提出行政赔偿的一些知识点,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后,受害方多久才能到法院起诉民事赔偿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后,受害方多久才能到法院起诉民事赔偿
- 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是什么
- 街道办事处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吗
- 行政诉讼胜讼,但不执行,还能上哪里继续诉讼注意什么
- 以民事诉讼的形式受理行政诉讼的案件,违法吗
- 行政诉讼可以向最高法院申诉吗
- 征地拆迁中拆除违章建筑时的行政赔偿与补偿是怎样算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后,受害方多久才能到法院起诉民事赔偿
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是什么
依法行政原则是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基本要求,在理论上往作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来看待。关于依法行政原则的内容,我国行政法学界一般又将其分解为两项原则,即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1)行政合法。
一是行政主体合法;二是行政行为合法;三是行政行为的内容合法;四是程序合法。
(2)行政适当。
行政适当主要是针对自由裁量行为。一是行政行为要符合法律授权的目的,即满足公共需求、实现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权益。二是行政行为要有充分、客观的依据。三是充分考虑一切相关因素。四是不应考虑一切不相关因素。五是不得违反客观规律。六是符合习惯与伦理。
(3)行政公正。
行政公正要求:一是制定法律规范作为禁止行政主体肆意妄为的前提;二是法律平等,即法律对一切相同的情形相同对待,法律对一切不相同的情形则不相同对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是凡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行政人员一律要回避参与相关行政行为;四是行政机关在做出影响相对人权益的决定时必须听取相对人的意见,行政机关要为行政相对人依照法律和程序行使辩护权提供保护和必要条件。
街道办事处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吗
街道办事处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因为街道办事处是乡镇一级人民政府,具有行政管理权力,其权力机关设置与县级机关相对应,只是行政级别和管理权限不同而已,所以说街道办事处具备行政主体资格。
行政诉讼胜讼,但不执行,还能上哪里继续诉讼注意什么
行政诉讼已经胜诉,不能再继续诉讼。因为属于重复起诉,法院不会受理,受理了也会驳回起诉。
如果被告不予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调解书。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必须看判决书、裁定、调解书是否有可执行内容。比如法院判决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者确认行政机关行政行为无效等,都是没有可执行内容的。
如果有可执行内容,申请强制执行后。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感谢关注!普及法律知识,分享法律资讯,提供法律服务。用法律为您工作生活保驾护航!
以民事诉讼的形式受理行政诉讼的案件,违法吗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并不是排斥关系,诉权如何行使应当由当事人决定,因此,不违法。具体分析如下,供参考: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程序上实质区别
行政诉讼有严格的期限限制,是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实质区别。可以肯定认为,行政诉讼的期限较短,直接起诉的一般期限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不利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保护。
如何判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时间,对计算起诉期限至关重要。行政诉讼法及《行诉法适用解释》对最长保护期限及特殊情况下的起诉期限作出了具体规定。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行为内容时起诉期限的计算。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的起算期间均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一般情形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可以肯定认为,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无效的民事行为、行政行为不受诉讼时效的约束。
如何实质判断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一般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而行政诉讼是因管理关系,即不是平等关系形成的诉讼。但是,我们不能认为行政机关的采购办公用品的行为也是行政诉讼,采购办公用品并不是行政机关的职权。
以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判断是民事行为与行政行为应当是最重要的标志。当前,各地在拆迁活动中为什么敢于先拆了再说,不服可以告我,就是混淆了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
多数情形下,行政关机并没有强拆的决定权。先拆了再说,被拆除人行政诉讼时,即使确认行政违法,一般情形下,也不恢复原状,先拆了建筑的土地使用权归于拆迁人,受损害的人只能取得金钱赔偿,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足以支付赔偿金。
如果允许行政管理相对人对没有职权的行政机关超越职权的行为行使民事诉讼,结果可能完全不一样。允许恢复原状是民事法律责任之一,以上述拆了再说为例,相关没有职权的行政机关可能得不偿失。
本悟空回答的结论诉权应当由当事人选择,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由当事人决定。当一个事实行为并不是行政机关的职权,应当允许当事人选择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能简单的认为,只要一方是行政机关就认为是行政诉讼,从而排斥对方的民事诉讼权利。行政诉讼可以向最高法院申诉吗
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高级法院再审被驳回,认为再审行政监督审判庭适用法律错误,存在枉法裁定,法官违反《法官法》的。再审被驳回的,向检察院提起抗诉,检察院不予立案受理,不能向再审法院申请再审了。行政诉讼国家机关单位或国家公职人员行政行为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适格原告主体有权人起诉人指相对被侵害的人,有权起诉的人死亡(妻子、子女)也有起诉权,没有妻子或子女近亲属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权,①行政作出具体行为不动产侵权不知道被侵权20年内起诉权。②违法作出行政具体行为的国家机关单位。
征地拆迁中拆除违章建筑时的行政赔偿与补偿是怎样算的
笔者既从事过乡镇的村建国土工作,也从事过征地拆迁工作,特结合工作实际作如下答复。本答复的核心内容是:
既然是征地拆迁中按违章建筑进行拆除的,不会获得行政赔偿与补偿,若是违章当事人自行拆除的,有可能给予一定的拆除工时费及拆除奖励。就不少地方的拆迁政策而言,抢搭抢建的才会在征地拆迁时认定为违章建筑。对于已有的存量违章建筑,按无证农房进行补偿。【案例1】:笔者所在地的农村建房最多是允许建房3层,但在三年前的征地拆迁中,有一户却建了4层,其房产证上也只登记了3层,那么多出来的1层按理就是典型的违章建筑。但由于该违章建筑已存在了近10年,是存量违章建筑了。在计算拆迁补偿时,就先由村社出具其不是抢搭抢建的书面证明后,按无证农房进行的补偿,又由于无证部分的面积未超过有证面积的50%,所以仍按有证房屋的标准给予的补偿。
【案例2】:不少地方的农村,群众的农房除了正房之外,往往还存在大量的诸如厨房、圈舍、柴房等偏房,而这些偏房又以违章搭建的较多,很大一部分都是无证房。在拆迁中对这一类存量的违章农房,只要不是抢搭抢建的,一律都是按无证房进行拆迁补偿,其补偿的计算方式同案例1。比如,张三家的有证的正房有200平方,而厨房、圈舍、柴房等无证的偏房又有80平方米,就统一按有证房屋的补偿标准计算补偿,
最后,再说明一下,拆迁中的抢搭抢建主要就是已明确告之不能进行农房建设审批、不能修建房屋后,再搭建的房屋就是抢搭抢建行为,是重点整治的对象,在拆迁时不会给予任何补偿及赔偿。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关于行政诉讼中提出行政赔偿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