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请求权的法律效果有除去妨害、费用的承担、是否需要证明相对人存在主观过错。证据种类包括了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一、
排除妨害请求权有什么法律效果
排除妨害请求权的法律效果有:
1.除去妨害,当权利人行使该权利时,被请求人须采取措施排除妨害。
2.排除妨害费用的承担:在行使排除妨害请求权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些费用,对于这些费用的承担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被请求人具有过错的,应独自承担排除妨害的费用;
(2)被请求人对妨害无过错的,由双方合理分担排除妨害的费用。
3.排除妨害是否需要证明相对人存在主观过错
该请求权的行使不以相对人具有过错为要件。找法网提醒您,排除妨碍请求权旨在除去物权人行权的障碍或侵害,恢复物权的完满状态,只要相对人阻碍或危及物权人的权利,权利人均可以要求行为人排除妨碍。这一点不同于侵权责任。
二、
排除妨害请求权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排除妨害请求权的证据种类有: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三、
排除妨害的法律依据
排除妨害的法律依据如下: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等。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