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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admin2个月前248

大家好,关于安全生产管理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安全生产管理具体包括哪些方面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什么是生产管理
  2. 安全生产十大方针是什么
  3.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全文内容
  4. 安全生产管理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5. 怎么做好生产管理
  6. 安全生产六个定义
  7.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七项

什么是生产管理

所谓生产管理通常有这样几个过程,一是安全管理,确认安全之后才能去组织生产,特别是食品生产更要如此,二是流程管理,特别是流水线生产操作,每一道流程都不能疏忽,否则会严重影响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当然还有其他方面的管理,而安全管理和生产流程管理则尤为重要。

安全生产十大方针是什么

现在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在十一五规划中,总理将中石油的综合治理经验也放入了报告,所以很多企业开始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一、安全第一

由于安全依附与生产经营活动而存在,安全第一的方针在实际工作遇到很多问题。事实上,也较难将安全作为第一要务考虑。

而且政府部门的考核目标,对领导干部的评价指标,企业的经营战略、经营目标,企业和部门、工厂、车间以及各级领导的MBO\绩效指标体系中,都没有将安全生产指标作为第一指标考虑。最多一些政府部门和企业将死亡指标作为否决性指标使用。

所以安全第一的方针有修改的可能。

二、预防为主

预防确实是很重要的,通过设备资产的优化,逐步实现本质安全;通过人员的培训实现人的行为安全;通过管理规范确保设备运行和人的行为的规范实现安全;通过一些预防措施,如劳动防护品等,实现减少和消除危害。

由于过于重视预防,这些年较少的重视事故和灾害的处置和救灾预案工作。所以在事故和灾害发生时,不能尽快的降低损失、保护生命、抢救生命。

三、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是一个宽泛的概念,而且治理是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一项工作,不能代表管理的全方位。

况且,“综合治理”没有进入安全生产法,所以不能作为正式的安全生产方针使用。

这些年,安监总局和国家安委会也在考虑安全生产方针的优化问题,

近几次国家安监总局培训中心和研究中心召集的培训课程,多次提到了安全生产方针的优化,并介绍了可能的方向。

王丁先生的上课材料中介绍,安全生产方针可能即将优化为:

安全发展--通过安全生产,实现以人为本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地科学发展

系统管理--运用系统论的方法和观点进行安全生产

注重风险--以全面降低事故风险为工作重心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全文内容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第三章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五条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十六条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第十七条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第十八条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安全生产管理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包括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奖励与处罚等。

安全生产是指企事业单位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和产品安全,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安全生产”这个概念,一般意义上讲,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物料、环境、方法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怎么做好生产管理

楼主的问题我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回答:什么是生产管理?为什么要做好生产管理?最后,怎样做好生产管理?

一、什么是生产管理?

通俗来讲,生产管理就是对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管理的过程,比如:

在哪生产?生产什么?怎么生产?生产进度如何?什么时候交付?

生产管理的基本业务主要有:

根据生产管理的基本业务,我们可以将生产管理简化归纳为以下四个流程的工作:

每一项流程都是为生产管理的总体服务,都是生产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二、为什么要做好生产管理?

为了实现高效、低耗、灵活、准时地生产合格产品,为客户提供满意服务。

三、怎样做好生产管理?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及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信息化生产管理成为制造企业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如何掌握生产环节,掌握生产速度和质量,通过信息化技术提升制造企业的生产管理水平,已经成为生产管理的重要课题。

1.生产计划

在生产之前,员工可以在线填写表单,明确计划单号、产品编号、产品名称、产品规格、生产计划数、计划开工时间、计划完成时间、工序安排,系统自动生成生产计划。

2.生产跟踪

在生产过程中,生产计划中的计划数、实际产量、完成度、负责人情况都能在线记录,每个计划均有记录,管理层随时查看计划进度;一旦产品质量出现异常,输入单号便可查询完整档案。

3.生产报工

员工工作完成后,扫描流转卡开始报工;员工手机扫码录入自己本班次的产量;通过班组长核对,可以规避多报、误报、漏报;报工完成流转质检进行质量检查,填报良、废品数。

4.生产统计

生产结束后,系统配有可视化的报表展示功能,直接对生产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可以进行多维度的数据分析展示,例如班组排名、不良率分析、工序优化、生产效率等等。

参考文章:广东永锐实业:制造企业如何利用数据,高效管理生产设备?

安全生产必备:设备管理与巡检利器

希望对题主的生产管理工作能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六个定义

关于安全生产的六个定义:

一是绷紧安全之“弦”。

站在发展全局的政治高度,站在把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的第一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明确安全之“责”。

定期开展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效推进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是用好安全之“法”。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善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有效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四是防范安全之“患”。

突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和重点危险源的安全管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五是聚焦安全之“标”

全面对照XX标准,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创建、运行过程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六是预警安全之“案”。

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充实应急管理内容。加强应急救援和医疗急救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日常练,提高实战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确保随时拉得出、保得上、能兜底。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七项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教育生产培训,记录安全教育生产培训情况;(三)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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