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刑法有过失致人重伤罪吗这个问题,过失犯罪包括哪些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 员工过失导致伤亡是否影响工伤认定
- 重大过失定义是什么
- 过失犯罪包括哪些
- 因车祸导致两人重伤,会怎么判
- 过失致人轻伤一级怎样处理
- 由于过失导致火灾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涉嫌失火罪。
刑法第115条规定的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过失酿成火灾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立案标准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员工过失导致伤亡是否影响工伤认定
致“13死1失联”的河北通勤司机强行过河酿成悲剧,应该是肇事司机主观原因导致的这一重大亡人事故。至于该司机会不会判死刑,我们需要尊重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肯定会给逝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据最新消息,河北平山县通报:通勤车涉水倾覆事故致使13人死亡,1人失联,肇事司机已被依法控制。该通勤车是敬业集团保障工人的免费福利。事发前几日,滹沱河曾出现小幅涨水。10月11日,通勤班车所坠河为滹沱河,滹沱河属于子牙河水系的一个大支流。
河北当地媒体10月8日报道,10月3日8时至10月7日8时,河北省出现一次大范围的降雨过程,全省平均降水量54毫米。通勤车坠河所处的平山县气象台10月4日、5日、6日连续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7日解除暴雨预警信号。从当时雨情来看,大概率会发生洪涝灾害天气。
事发时,敬业集团通勤车从住地前往厂区。经过事发路段时,交警曾拦截事发车辆,当时有3辆车想从王母桥上通过,之后其他2辆车绕道而行,而事发车辆坚持强行通行。从这点可以判断,该司机主观上没有充分考虑到河流涨水的情况,没有充分估计到漫水桥的路况。平时一旦发生洪水,非专业人士都很难确定流量有大、水流有多急、有没有暗流漩涡。因此,因肇事司机平时教育管理工作做得不扎实,个人作风不实,仗着自己驾驶技术过硬、胆大以及侥幸心理,从而酿成悲剧。
斯人已逝,生者珍惜!悲剧已经发生,现在最关键的是搜救失联人员。同时加强司机安全行车的教育和管理刻不容缓。特别是遇到涉水涉险路段时,需要听从现场管控,需要以乘客生命安全为第一责任。生命只有一次,来不得半点疏忽麻痹大意,更不能抱任何侥幸心理。
重大过失定义是什么
先来看看来自警方的案情通报:
根据警方的官方说法,双方是因为在买卖中发生口角,造成了持刀伤人事件的发生。
再来听听当时目击者的说法:
今日上午8时许,一名穿裙子的女子逛到市场靠里面的驴肉摊前时,突然就拿起驴肉摊上的一把刀,向30几岁的女摊主砍去。周围摊主见状,纷纷上前夺刀救人。
就当女子手中的刀被夺下后,女子出其不意的又从自己身上拿出一把三四十公分的长刀,向驴肉摊女摊主砍去。由于大家都没想到女子身上自带了一把刀,事发得太突然,女摊主的后背被刺了一刀,手部砍了两刀,另两名上前见义勇为的卖鱼男摊主手也都被砍伤。
我认为警方可能处于某种原因还没有将全部情况公布出来。光从先夺肉摊上的刀砍人,再从身上拿出一把刀砍人这一点就可以表明,此次的砍人事件应该是一起蓄谋已久的犯罪行为。根据现有的相信,我认为大概存在以下几种可能性:
1.双方有情感上或者财务上的纠纷。
市场第一排的摊主提供了一条很有用的信息:“(砍人女子)每天早上六七点来,逛到早上九十点才回去,而且什么也没买。”显然,砍人女子已经进行了多次的踩点,而且是在明确了目标之后再进行的下手,我认为这次事件并不是那种随机砍人事件,看起来也不像是报复社会的事件。
从年龄上来看,两人年纪相仿,不免引起怀疑,是否被砍女子与砍人女子的丈夫之间存在存在某种关系。如果不是情感上的纠纷,那么财务上纠纷的可能性就比较高了。
2.双方可能存在生意上的竞争关系。
砍人女子可能与被砍女子存在生意上都竞争关系。被砍女子可能动了砍人女子的蛋糕,严重威胁到了她的生意甚至是生存,这才造成了砍人女子的情绪失控,以及这种不惜一切代价的犯罪行为。
3.双方确实因为买卖存在口角。
我认为这种可能性当然存在,但是概率不高。毕竟没有多少人会为了一点点小钱不惜犯下如此恶劣的犯罪行为。付出和回报完全不成正比,并不符合一般人的认知。
最后,还是要奉劝大家,遇事要冷静,做出这种犯罪行为,对自己一点好处也没有完全是得不偿失。等待砍人女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以及多年的铁窗生涯,而如果被砍女子真的是小三,她真的可以趁这个机会名正言顺和砍人女子的丈夫在一起了。
过失犯罪包括哪些
这有比较多了,我跟你概括下吧。
罪名的具体法律定义,限于篇幅,我就不展开讲了。
告诉你一个比较通俗的方法,过失犯罪在刑法里是分成两类的,一类罪名前一定有“过失”两字,譬如【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等等这样的罪名,一定是过失犯罪。
另一类是罪名没有体现出”过失“两字,但罪过却是过失造成的。这类需要有一定的法律基础才能理解。我不解释法律上的概念,尽量用通俗语言来说明。
这类罪,嫌疑人其实是”不小心“造成的,不是他故意用心去造成的。
譬如,【交通肇事罪】就是个过失犯罪的罪名,但其名字上没有”过失“两字。
司机(嫌疑人)开车时,因为”不小心“,没有看清路口跑出来的行人,把人撞死了。内心上,这个司机肯定是不想去(故意)撞死人的,只是由于开车时不够谨慎的疏忽大意”不小心“出了人命交通事故。
像这样的过失罪名,还有许多,例如【危险物品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等都是的。
回答完你的问题后,顺带普下法律知识(唉,好为人师的毛病又犯了啊)
在刑法学上,法律意义上的”过失“是跟”故意“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主观(内心)的一种状态。
过失指“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
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叫疏忽大意过失。
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叫自信过失。
但愿你能看明白~
因车祸导致两人重伤,会怎么判
车祸导致两人重伤,如果承担主要责任或全责,那么按我国的法律会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土话所说的坐牢吧。
至于怎么判,这是法院的事,我们不知道,但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主观恶意小,一般判的刑期就几个月,拘役等,如果积极赔偿伤者医药费等损失,得到家属的谅解,并出具刑事谅解书的话,一般都会判缓刑
过失致人轻伤一级怎样处理
您好:过失使人轻伤一级的,不构成犯罪,不会被坐牢,不存在量刑问题。根据《刑法》的限定,在侵害人是过失的情况下,要使人重伤才构成过失使人重伤罪,过失使人轻伤是不构成犯罪的。只有侵害人是有意而否过失的情况下,使人轻伤的才构成有意伤害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有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由于过失导致火灾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刑法第115条规定的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未成林地;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立案标准过失引起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
(四)造成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这是一种以过失酿成火灾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应予立案追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灌木林地,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过火疏林地涉嫌失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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