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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需要签劳动合同吗(董事长是否要签劳动合同)

admin2个月前569

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董事需要签劳动合同吗,以及董事长是否要签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企业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如何签订
  2. 离职了还能担任董事吗
  3. 公司执行董事能和其它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4. 董事必须在自己公司缴纳社保吗
  5. 职位以董事会决议任命和劳动合同哪个为准
  6. 劳动法关于员工不愿签劳动合同,但还想要在单位工作的情况的规定
  7. 董事长是否要签劳动合同

企业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如何签订

和普通员工一样签订,只不过薪资方面能高点而已,再就是在加班啊或者出差等方面什么的可以单独做个补充协议。可以选择八小时工作制也可以选择综合性工时制等。另外,主管们的劳动合同根据企业性质不同,还可以签订比如保密协议啊,或者竞业限制等特殊协议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这些高管们的合同必须慎重,最好的做法是做完之后,把范本给你的老总过目,让他提出建议。都通过了,然后就可以网上备案了。

谢谢

离职了还能担任董事吗

员工离职后可以担任董事。

按照现行的法规,公司可以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

中国证监会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国有企业也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执行董事能和其它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公司执行董事是可以和其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有的公司的执行董事是由公司的出资人也就是大股东来担任的。这个执行董事他的身份与企业之间就不属于劳动关系。作为执行董事由于他本身与企业也没有劳动关系,所以他可以与其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董事必须在自己公司缴纳社保吗

董事不一定在自己公司缴纳社保。董事如果在公司有具体任职,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是公司的员工,则公司应当为其办理社保关系。缴纳社保。

如果仅仅是参加董事会时支付的董事费用,双方未形成劳动关系,则公司无需为其办理社保。就不在公司交社保。

职位以董事会决议任命和劳动合同哪个为准

不能完全等同劳动合同,劳动和同是双方的,任命书是单方的,只是在没有相反的证据的情况下,董事会决议、任命书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法关于员工不愿签劳动合同,但还想要在单位工作的情况的规定

一、降低员工工资,是否合法1、用人单位单方给劳动者降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实际上,调整工资水平,必须建立在与劳动者协商并取得劳动者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否则,单方将定工资水平属于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

用人单位为了日后一劳永逸,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劳动报酬,乙方不得拒绝”,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随意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此种行为实质上也是不可取的。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报酬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第29条又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范畴。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无论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降薪的权利,还是以调岗为由,均不能未经劳动者同意即单方决定降薪,否则劳动者是有权利申请劳动仲裁追讨克扣的工资的。二、相关的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从该规定可看出,这是指个别调整,即企业与劳动者采用签订个别劳动合同方式确定。在这种情形下调整工资,是一种双向的法律行为,是双方平等的协商关系。企业可以提出调整工资的要约,劳动者也可以自主地确定是否接受。如果劳动者接受,则双方达成变更协议,用人单位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不违法,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接受,可以拒绝签订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再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显然违反法律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企业调整工资的另一种情况即是企业根据效益情况对工资进行普遍调整,这也应当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调高工资,这是企业一种增加义务的单方承诺,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纠纷,应当是合法的;另一种则是降低工资,这是企业一种削减义务的单方要约。

企业降低工资的行为还必须符合劳动法规的规定,如果企业没有履行协商程序,没有出台调整工资方案,也没有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员工,更没有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该项工资调整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本案中,某房产公司既未征得史某同意,与史某协商一致,也未履行普遍调整工资的法定程序,仅根据董事会决议任意降低史某工资待遇,无论从哪方面讲,均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董事长是否要签劳动合同

董事长首选要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然后由董事会选举董事长。

只要有这些会议的决议,董事长是不需要与公司签劳动合同的。另外,董事长除了受竞业禁止限制外,是可以兼职的。但是股东如果不在企业内任职,是没有工资的。你可以只计算董事长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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