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别人银行卡发钱给你犯法吗和别人送购物卡怎么处置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亲戚跟我借了钱,银行卡有记录,他不肯还怎么办
如果借的数额不大,就不要再计较,因为现钱在人家那里,以手头没钱当借口还不了,要的次数多了,好像是你太拿钱当回事,只要看清这个人的嘴脸就可以了,以后不要再借给他钱。当然这样的钱说是借出去的拿不回来谁都心疼。如果借的是大额数目的话,你应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方真的手头不宽裕,就补写一个借欠条,有钱时再说,只要不黄就行。如果有还不想给,我想这个帐总不能欠黄,因为法律规定的证据不只有借条,有银行的借钱当日的存取款单,或者第三方(两人以上的证人),只要是能证明当日你的这笔大额支取,和他这天无大额支取的证据都能做为证据去打官司,可以据理力挣,当然这也是到万不得已时,如果是亲戚尽量不要翻脸。不过可千万不要让他在没打官司前,知道你要和他打官司,因为以上的证据是可以被他伪造的,防人之心不可无哇!最后一招,不行资询律师,看看这个官司能打赢的机率有多大,你就可以下手了,祝你能早日把属于你自己的钱要回来。
农业银行短信收费合法合理吗
现在各大银行包括农业银行的短信收费都非常让人反感,比如有人农业银行卡账户里面就几块钱,但是每个月就要扣两块钱的服务费,真是让人非常不爽。
至于银行短信收费是否合法合理,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既然银行敢收费,那说明短信服务费肯定是合法的,而且各大银行在提交给人民银行的收费清单当中也会很明确的列出来,所以只要是公开的收费那就是合法的。
但是合法的收费并不代表它是合理的,我觉得目前各大银行的短信服务费本身就是一种霸王条款非常不合理,这种不合理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客户银行账户余额变动之后,银行有义务告知用户。
用户选择把钱放到银行里面,说明大家是对银行的信任,那银行就要对用户负责,一旦用户的账户余额有变动之后,银行有义务告知用户,这是出于对用户更安全的告知。比如万一哪一天客户的银行账户被不法分子盗用了,如果用户没有开通短信服务功能,就不知道这个消息,那银行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相比于用户给银行创造的利润来说,银行短信费用是很低的可以忽略不计。
一个普通的个人用户使用银行卡服务的频率并不是很高,很多人都是充值到支付宝或微信使用,真正使用银行卡服务的基本上都是大额转账或者消费,但是这种大额转账或者消费的频率是非常低的,有可能一个月就有一两次。
而银行发送一条短信的费用估计也就两分钱左右,如果按照用户一个月交易5次计算那银行只需要一毛钱的短信成本。一毛钱的成本相比用户给银行创造的利润来说是微不足道的,比如有些用户在银行一年走账就是几十万上百万,这些钱哪怕不是存款,只是放在银行里面,但沉淀的资金给银行创造的利润都远远超过短信的费用了,而银行却连这一点蝇头小利都舍不得让给用户,这个行为确实很霸王。
第三、为什么其他小银行以及支付宝等金融机构能免费通知用户,而4大行就不行?
目前并非所有银行都收取短信服务费,有很多小银行都是免费通知用户的。真正收短信服务费都是那些大银行,这些大银行冲着自己客户量大网点多,所以不怕客户流失,因此就开启了一些霸王收费。
可能这些大银行会说自己的用户量大,所以短信服务费也比较多,要是每个人都免除短信服务费那会产生一大笔费用。但是对于农业银行这种巨无霸来说,一年的利润就有2000多亿,哪怕一年短信服务费知支出达20个亿,那对它的总体利润来说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而我们看到支付宝用户量达到10亿的级别,而且每天的交易量非常频繁,支付宝所承担的短信通知服务费用要远远超过农业银行,而支付宝的利润却远远不及农业银行,但是支付宝仍然能够给用户提供免费短信通知,为什么农业银行等几大大银行就不行了?
对于众多的疑问,我们只能用傲慢来形容,这些大银行觉得自己家大业大,所以可以不用考虑用户的感受,因此可以肆无忌惮的收取一些霸王费用,对这些霸王收费用户也只能敢怒而不敢言。
目前唯一能做的就是大家把短信服务费功能关闭掉。
现在各大银行的短信通知服务功能都是可以关闭的,我们以农业银行为主,可以通过一下几种渠道去关闭短信通知服务功能。
1、柜台:持本人有效证件、银行卡,到银行卡所属一级分行辖内网点注销。
2、自助终端:持银行卡到银行卡所属一级分行辖内自助终端机具通过“消息定制”->“注销”办理。
3、手机APP:登录农业银行的手机APP之后,找到信息服务,然后点击注销就可以。
别人送购物卡怎么处置
别人送的购物卡拿到手之后可以把购物卡转送他人,也可以把购物卡拿着用来日常消费,只要是到购物卡在指定商户就可以正常的消费,因为购物卡可以购买这个商户里面所有的商品,包括日用品,百货,还有其他经营首饰甚至餐商户也可以使用购物卡来消费,非常方便。
我朋友把自己的银行卡卖了,挂失时里面有30万,给了我15万,我会判刑吗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关于银行卡的买卖问题
目前,一套包含身份证、手机卡、网银U盾等资料齐全的银行卡,在网上售卖价格达1500元以上。有专门的团伙收购各种卡证后,雇人到银行开卡转卖。犯罪团伙使用这些“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洗钱等犯罪活动。你朋友的买卖银行卡行为属于帮助实施犯罪。如图,你朋友就是罪犯的帮凶之一。
关于你朋友挂失银行卡,获得非法所得
非法所得或称不法利益或不义之财,通常指:1、当事人在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前提下,从事经营活动而获得的利润或者纯收入。
2、通过违法行为、不正当方法、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所得的利益目前,我国关于"非法所得"的界定主要是从以下三个角度来进行:
第一,从取得方式和途径上是否有瑕疵的角度来看,"非法所得"即自然人或法人通过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劳动、经营、投资等行为而获得的收入。也有学者认为,除上述违反法律规定而取得的收入外,"非法所得"还包括违背公序良俗原则而获取的利益;你朋友属于这种。
第二,从法律事实引致的后果,即从占有是否被法律所承认的角度,将"非法所得"定义为所有权不为占有人依法取得的收入;
第三,从收入的性质及是否具有公开性的角度,将"非法所得"分为两类:具有市场公开性的非法所得,不具有市场公开性的非法所得。其中,只有具有市场公开性的非法所得才能被纳入征税范围。
可能暂时没有被追查,但那是早晚的事。
关于你得到的15万元。
既然知道钱来路不明,就应该第一时间退回去,并告诉他这么做,会越陷越深,等待的只有法律的制裁。报案说明情况,才是唯一出路。与其花昧心钱,天天提心吊胆,不如靠自己努力拼搏,那样才活的自在,睡的安稳(?????)。
从别人手中拿钱办低保是否违法
从别人手中拿钱办低保是违法的申请办低保得把所有手续准备齐然后向相关部门申报
有熟人要给钱让我代别人炒股,这种行为犯法吗
谢谢邀请,只是普通小股民,说的都是行外话。炒股,二赢八输,要炒自个炒,千万不要替别人炒,害人害己。这么多隻股,各花入各眼,仅这一项,就决定了不能帮人炒股。假如你珍惜这个熟人,真的不能帮他炒股。再者,炒股,动用的是金钱,你憑什么资格帮人炒股啊?
银行擅自拿客户的钱,放贷给个人或公司,这样合适吗为什么
银行都是拿储户存款贷款给企业或者个人的,至于“擅自拿客户的钱贷款给个人或企业”,应该指的是“挪用”或者“银行内部人员私自行为”。作为储户而言,只要银行存款,拿到银行的存单或者凭证,就等于和银行之间建立了《存款合同》关系,银行都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储户的存款安全和支付约定的利息。
事实上,以前有一种叫“委托贷款”,属于银行对于大的储户的一种特殊服务,比如说,你有一个亿的存款,正常利率是3%,而银行建议你做“委托贷款”,即银行联系好贷款客户,将你的钱贷款给该客户,而你可以拿到比“3%”更好的存款利率,比如5%以上的利率,而银行则赚取贷款与存款的利差,并且分享部分给你。其中,“委托贷款”之所以难以普及,主要的原因在于责任不明确。如果你拿了银行“分享利益”,那么,你要和银行一起承担坏账风险。而委托贷款一般来说,银行会按照“正常贷款”程序审查贷款客户的资料和资产以及资质,但是,作为贷款,都会存在坏账风险。
而题主所说的,应该理解为非上述银行业务,属于“挪用”或者“银行内部人员违法行为”。常见的主要是你的存款,看似进入了银行,但是,事实上,你手头的“存单”或者“凭证”没进入银行内部系统,比如造假的存单,或者加盖了假的公章。如果你以“同城”名义到其他支行查询,该笔存款则不存在。
这类“违法行为”一般是银行借钱你某利息高或者揽储中补贴利息,而你相信了该银行员工将现金或者存折转交该员工而没有到银行现场办理存款。在“转交”银行员工的过程中,被银行员工挪用。
这个在新闻媒体上比较常见的违法现象。打起官司来,主要看,第一,是否在“银行现场办理业务”,第二,是否具备“有效的存款存单或者凭证”。如果具备这两点,则打官司银行无论如何解释“属于违法员工个人行为”都是输官司。而如果不具备这两条件,则银行未必败诉,反而是储户败诉概率大——从法律责任角度看,属于“储户和银行违法员工之间个人协议”或者“储户和贷款人之间的个人借贷关系”。
题主提问不够准确,正常来说,所有的储户存款,银行都是拿去放贷给企业或者个人,所有的储户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贷出去,贷给谁,因为这本来就是银行正常的经营——吸收存款,放贷。而唯一的所谓“擅自”只能指“存款没有进入银行系统而被违法员工挪用私自放贷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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