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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遇到工伤事故如何处理最好(农民工工伤事故应怎样处理与赔偿)

admin2个月前725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现场遇到工伤事故如何处理最好,农民工工伤事故应怎样处理与赔偿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煤矿工伤的处理方法
  2. 亲戚在工作中出现严重的意外工伤。第一次碰到这种问题,如何处理
  3. 工伤不严重怎么处理
  4. 发生两次工伤事故怎么处理
  5. 建筑工地工伤事故找什么部门处理最有效
  6. 农民工工伤事故应怎样处理与赔偿
  7. 工地工伤是怎么处理的,要走那些程序

煤矿工伤的处理方法

一、煤矿工伤怎么处理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相关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亲戚在工作中出现严重的意外工伤。第一次碰到这种问题,如何处理

首先,明确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权利的主体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不出意外的话,你家亲戚确实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权利的主体。

其次,明确工伤的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你模糊的描述,可参照上述几条对照你家亲戚的情形,能否认定为工伤。

即使符合上述规定,但如有以下几种情形的,也不能视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因为法律对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所以,如果你亲戚所在的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你亲戚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造成损害较大的,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明确暂停工作期间的薪资待遇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还需知道受伤职工的待遇问题如何保障。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被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根据伤残等级不同可以享受不同的待遇,这个不再详述。

其他需核实、解决问题

因问题不够完整,掌握信息不完全,所以回答不具有针对性。后续你仍需了解亲戚受伤的原因、是否由第三人导致、是否是退休人员仍在单位工作、是否有劳务派遣或者单位指派的情形等,都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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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不严重怎么处理

工伤鉴定未评上伤残等级,就是不影响劳动能力,没有医疗依赖和生活自理障碍,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一、工伤医疗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二、停工留薪期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职工住院初期有生活自理障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发生两次工伤事故怎么处理

1、职工再次发生工伤,应当对新伤评定伤残等级,并按照新伤评定的伤残等级和再次工伤时的本人工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但是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只能享受一次,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支付。

建筑工地工伤事故找什么部门处理最有效

答:关于建筑工地工伤事故找什么部门处理最有效?这个问题,我认为找以下部门最有效。

首先,发生工伤事故,看看有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如果没有缴纳,立即找建筑工地的施工单位。如果缴纳了工伤保险,找单位申报工伤。

其次,如果不行,就报所在地的安监部门。请他们协调解决。

再次,如果还不行,就起诉。

农民工工伤事故应怎样处理与赔偿

首先你可以先跟雇佣单位协商着赔偿,赔偿金你觉得合适就可以了。

或者你可以去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让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给你们做雇佣关系证明,工伤证明和任何赔偿,出一份书面通知书,一式两份,单位一份,你一份,一般赔偿是医药费,误工费。大约是一两万左右。

工地工伤是怎么处理的,要走那些程序

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其次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此时,工伤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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