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措施主要有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遵循个案认定和被动保护的原则等。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的区别在于保护力度不同、认定标准不同等方面。
一、
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措施有哪些
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措施如下:
1.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2.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3.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可以依照驰名商标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二、
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的区别在哪
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的区别:
1.声誉不同,驰名商标享有较高的声誉;
2.保护力度不同,对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时间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3.认定标准不同,驰名商标的认定需考虑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等因素。
三、
驰名商标认定应该重点考虑哪些因素
驰名商标认定应该重点考虑的因素如下:
1.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使用的持续时间;
2.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