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民诉起诉离婚状样的一些知识点,和离婚诉讼是怎么样的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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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是怎么样的
许多人对于离婚登记还是不太清楚的,今天我们聊一聊离婚的程序问题
问题一,离婚登记去哪里?
是必须在原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还是可以随便哪个婚姻登记机关都可以?
答案是,以上答案都错。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所以,只需要到夫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就可以了。
举个栗子:
段誉和王语嫣想要离婚,哪里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呢?
大理或者苏州。
问题二,登记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还不够!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户口本和结婚证是并列,不是或者的关系。
同时,还需要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不区分红底黑底蓝底白底,同一个底色就好。
离婚协议提交一式三份。当事人可以提前打印,但不要提前签名。
问题三,离婚协议的内容怎么写?
离婚无非两三件事,离婚协议内容全部要写上。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有没有范本?
恭喜,这还真有。
各位可以去看一位律师的离婚协议范本,链接附后。但是,这个范本内容较多,如果需要个性化和符合自己实际的,可以联系本律师。
离婚协议有范本在手,可以模仿,可以参考。
但,难点不在于格式如何书写,难点在于内容如何协议。离婚协议一旦经政府机关确认,便具有法律效力,轻易不可以否认其内容。
也就是说,没有假离婚,只有真离婚。
我明天要去法院离婚调解我应该说些什么
你的诉求是什么?首先你要弄清楚,你是想离婚还是不想离婚?然后,才能根据你的想的,再做打算!想离婚就协商离婚,把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子女抚养问题协商好,就可以了!不想离婚,直接不同意离婚,说感情没有破裂,法院第一次应该不会轻易判决离婚的!
一个女人离婚一般诉求是什么
一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或者法律事实,比如请求确认双方的收养关系,请求确认某公民失踪或者死亡。
二是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给付义务,比如请求对方赔偿损失,请求对方偿还贷款本息;三是请求变更或者消灭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比如请求离婚,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事实,指作为诉讼标的的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事实。比如婚姻纠纷,婚姻缔结的时间、双方感情状况。侵权纠纷,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的损害后果。合同纠纷,合同签订、履行的时间、地点,合同内容,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理由,指提出诉讼的原因,比如要求离婚,是因为双方感情破裂;要求赔偿,是因为对方侵害人身,造成健康损害;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是因为对方迟延交付货物。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纠纷,如果经过协商无效通常需要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一般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即需要与案件有直接关系,有明确的控告对象和有明确想要达到的目的,否则法院将会认为是不满足条件,也是不会受理的。
离婚后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
第三百零四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
第三百零五条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二)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零六条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二)有明确的对执行标的继续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法院没判决是怎么回事需要等多久
离婚诉讼适用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通常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会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但如中途出现公告、鉴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管辖异议以及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则其期间不包含在审限内,判决宣告时间会相应延长。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四十三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审限,是指从立案之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双方当事人和解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京悦所徐凯欣)
关于本次民诉起诉离婚状样和离婚诉讼是怎么样的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