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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合同有哪些情形可以解除(并要求得到补偿)

admin1周前717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终止合同有哪些情形可以解除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终止合同有哪些情形可以解除的知识,包括哪种情况劳动者可以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得到补偿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哪种情况劳动者可以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得到补偿
  2. 员工因违反劳动纪律而被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还可以要求补偿吗
  3. 无固定合同,医疗期结束依旧不能上班,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 今天收到单位给我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了,但我还想上班,还有可能吗
  5. 疫情居家隔离期间,单位强制解除合同,如何处理

哪种情况劳动者可以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得到补偿

你好,我从事劳动争议工作十余年,遇到过很多员工申请被迫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争议案件。现在很多朋友都知道被迫离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要如果实际去操作,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可能很多朋友都说不上来。

说到被迫离职,很多人肯定会告诉《劳动合同法》上哪几条,不过仅仅说这些,非常空洞,也没办法知道实际操作中的套路和要注意的问题。所以我们在这里就不再直接搬法律条款了,而是围绕劳动合同中的情形,来说说哪些情况属于被迫离职的情形,实际操作应该如何做?

一、最常见的就是调岗

岗位是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之一。

1、调岗必须符合规定条件和流程,才是合法调岗:

(1)原则上工资不变;(2)提前进行张贴通知公示或告知员工;(3)调岗不能有侮辱性、惩罚性(比如动不动就让员工去扫厕所就具有惩罚性质);(4)公司调岗的证据理由必须充分。

2、这些情况属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1)岗位还在,不让员工到岗工作;(2)不让员工正常打卡上班;(3)带有惩罚性、侮辱性的调岗。

二、公司拖欠工资或者克扣工资。

部分人会把克扣工资与降薪弄混。克扣工资是你的工资是3000元,公司这个月无故扣500元,但下个月还是按3000元的工资算;而降薪,是工资由3000降低到2500元,并且以后都是这样。(by头条号打听生活)降薪需要在发生后一个月提出异议,否则视为默认。但无故克扣工资,公司一定违法。

三、变更工作地点。

一、合法搬迁,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本区(街道、乡镇)内搬迁,不影响上下班的;(2)市内搬迁,但能合理解决员工的吃、住、行的问题;(3)公司提前张贴公示告知了员工。

二、跨市、跨省,是必须要经过员工同意的,否则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些劳动合同上写的工作地点是XX市或者XX省,这种是无效的(by头条号打听生活),真到搬迁的时候,还得看实际情形来确定。

四、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这个不用多说就知道了,自己查询下自己的社保缴费记录就能知道公司是否有缴纳社保。

针对以上四点,要搜集哪些证据?

一、调岗:公司的调岗通知书、劳动合同、能证明岗位的其他证据。

二、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工资条、工资银行转账流水等,不要相信公司口头的说法,一定要有相应的事实。

三、变更工作地点:公司的搬迁通知,如果公司没发通知,在搬迁前也基本都能知道。

四、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合同、社保系统查询的清单。如果没缴纳,那么社保清单里就是空的。

如何申请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对应的有效证据要准备好,口头的不算,要形成书面的或产生事实的,且有公司痕迹的证据,不能是简单的打印表格。

二、向公司发通知函,《关于XXX因为XX公司XXXXXXXX而申请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函》,快递单上要写清楚内部文件的全部名称,在封口后拍照留证,等公司收到后,保留好快递的寄送记录。

三、带上劳动合同、对应的证据、快递的函的证据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然后正常走流程。

最关键的一点,申请被迫离职,要确保有充分的证据,否则劳动关系被解除里,还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得不偿失!一定要多查资料多咨询。

总而言之,在这一块不要太冲动,一定要沉稳,确保万无一失再去进行,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员工因违反劳动纪律而被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还可以要求补偿吗

员工因违反劳动纪律而被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还可以要求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不会给予员工任何补偿。

劳动合同法从立法的初衷还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主,但对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利也是需要保障的,并不是一味迁就或是纵容员工犯错。你因为违反劳动纪律而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反公司的考勤制度。是否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地步,需要根据你所在公司考勤制度的规定来判定。这里有两个要素是需要明白的,第一个要素就是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比如连续长时间的迟到早退,经公司多次批评教育不改正的,或是经常性的旷工,而且因为你的旷工而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或是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这些都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第二个要素就是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之上,经过了必要的程序。按照相关的规定,公司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只有经过公司职代会讨论通过,而且没有违法条款的考勤制度,或是其他与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才属于合法的制度。

如果公司认定你违反劳动纪律,在解除你劳动合同之前,是否有对你进行帮助或是对你进行批评教育,毕竟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必须要到到“严重”二字,如果属于一般的迟到早退,这是达不到严重程度的,所以对严重程度,需要公司找出严重的证据;如果公司关于劳动纪律方面的制度与相关的劳动法规、工会法的规定相抵触的,或者没有经过职代会等程序,那么公司的规章制度就是不合法的,按照不合法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在这种情况下,你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不过你要掌握公司规章制度不合法的证据,或是属于轻微违反劳动纪律的证据,在劳动仲裁时都有可能胜诉。

综上所述,你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的做法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规定的情形,或者违反劳动纪律达到严重的程度,而且公司考勤制度是合法规范的,那么解除你劳动合同这是不用给予经济补偿的;相反如果你认为你没有达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程度,或是你认为公司的规章制度内容违法,程序违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无固定合同,医疗期结束依旧不能上班,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针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医疗期结束不能上班,针对这个应该确定为病假医疗期【这个与工伤医疗期不同】

首先,我们要知道病假医疗期最长是多久?

一、病假医疗期的长短和我们的工作年限有关系:工作1-5年,最长3个月;5-10年,最长6个月,10-15年,最长12个月。

二、上述只是最长期限,具体还要根据医院的诊断证明来定。

其次,如果病假医疗期结束,依旧不能上班怎么办?

一、和公司协商,继续以事假的形式医疗。

二、如果公司不同意,你不能从事原岗位,也不能从事公司的其他任何岗位,那么公司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个与是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任何关系。

1、公司可以提前30天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必须按照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在病假医疗期结束后,无论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的,公司均可依照规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当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今天收到单位给我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了,但我还想上班,还有可能吗

收到单位给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了,但当事人还想上班,还有可能。

建议当事人与单位协商,沟通一下看看是否可以。离职是否还能进去,要看单位和本人情况。根据正常手续,当事人收到离职通知书,办理离职手续,即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在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或封存,并办妥交接手续后,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也就解除了,如果要重新入职,和新的员工是在同一起跑线,需要按照入职程序,即求职、面试、审核、培训、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但是由于当事人是原来的员工,对于之前在单位的表现和情况,单位有一定的了解和记录,所以再次选择原单位,单位通常会了解当事人原来离职是何原因,本人之前的表现,个人技术和对单位的奉献或者态度,以及为什么要重新入职等等,通过认真的审核和评估,从而确定是否再次接纳当事人。而单位这样做,无论对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因此,当事人离职后,如果要回原单位入职,首先要确认自己的求职条件和目的,将自己合理的理由、工作态度、内心想法等等,坦诚地与单位招聘的负责人进行沟通,必要时可以提供更多的资料,如情况说明、资格证书、未来工作思路或者计划,以增加重新入职的成功率。但是如果之前是因为自动离职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或者在单位表现不好、不能胜任工作甚至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被开除或劝退的,再次入职的成功率一般不大,这种情况,当事人最好先反思自己,再考虑是否继续求职。本人作为曾经负责人事招聘的管理人员,在与同行的交流中,通常这种情况,绝大多数的单位很难接受这种返聘的员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者选择单位,单位也选择劳动者,彼此是双向选择,也是平等的。我国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了劳动合同法,并于2012年进行了修正,该法明确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因此,作为劳动者,首先应该多了解该法律,才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履行自己的应有义务。相关参考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疫情居家隔离期间,单位强制解除合同,如何处理

居家隔离也是为了配合控制疫情,是对自己对他人的负责,其次这也是国家当下针对这次疫情的政策要求的,单位不应该强制解合同,若是强制解除合同,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国家劳动部门)申诉!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终止合同有哪些情形可以解除和哪种情况劳动者可以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得到补偿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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