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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住房公积金(武汉公积金使用规则)

admin4个月前556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武汉市住房公积金这个问题,武汉公积金使用规则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武汉公积金在江岸的必须到江岸提取吗
  2. 武汉市公积金办理流程
  3. 武汉公积金使用规则
  4. 武汉公积金卡如何办理
  5. 武汉公积金2022年提取新政
  6. 武汉公积金受理到审批要多久
  7. 武汉公司社保公积金开户流程

武汉公积金在江岸的必须到江岸提取吗

1不一定必须到江岸区提取武汉公积金。2公积金是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障制度之一,旨在提高职工的住房情况,所以提取公积金并不是限制在某一个区域内的。但是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公积金账户等,所以需要了解具体的提取要求,以便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完成提取手续。3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网上办理、柜台办理、邮寄等方式为职工提供方便快捷的公积金服务。其中,网上办理和邮寄办理都可以不需要前往办公地点,而柜台办理需要按照规定的办理地点进行办理。因此,不一定必须到江岸区提取武汉公积金,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和地点进行办理。

武汉市公积金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申报材料:1.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

3.网上业务操作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

4.《武汉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服务协议》(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原件一式两份,原件拟留;

5.《武汉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开通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预留印鉴章、法人章)原件一式两份,原件拟留;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

7.《武汉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委托收款协议》(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原件一式两份,原件拟留。

武汉公积金使用规则

第一条?为加强武汉地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互助共济、租购并举、公平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重点支持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房,有条件地支持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房(以下简称第二套自住房),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自住房。

第三条?自住房套数按武汉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认定。

首套自住房,是指职工及配偶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又无住房消费类提取(含委托扣划,不含租房和加装电梯提取)的,本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住房;

第二套自住房,是指职工及配偶只有一套自住房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住房消费类提取(含委托扣划,不含租房和加装电梯提取)的,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住房。

第四条?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负责武汉地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

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中心)负责所辖归集业务受托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网点业务管理及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受托银行根据授权范围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第二章?住房消费类提取

第五条?职工及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一)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住房、集资住房、存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的;

(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第六条?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可以选择下列情形之一,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一)支付购房款。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凭《不动产权证书》提取的,每36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凭房屋主管部门备案购房合同提取一次。

(二)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仅使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之后每12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金额;

使用住房组合贷款的,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之后每36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金额。

(三)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执行。

(四)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之后每12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金额。

第七条?职工及配偶购买第二套自住房的,可以选择下列情形之一,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同时自动终止首套自住房提取:

(一)支付购房款。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自住房购房总价。

(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执行。

(三)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之后每12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金额。

第八条?购买存量住房的,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满6个月后,方可办理提取。

第九条?购买写字楼、商铺、车库等非住宅的,不能办理住房消费类提取。

第十条?职工及配偶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首套自住房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外,不能办理其他提取。

第十一条?同一套住房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除偿还首套自住房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外,不能就该套住房再办理提取;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同时自动终止首套自住房提取。

第十二条?职工及配偶婚前已购买自住房的,婚后可以就婚前房产各自办理提取,也可以选定其中一套房产共同办理提取。

第十三条?职工及配偶就一方婚前房产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双方本人签订确认(承诺)书后办理,如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根据提取记录认定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职工及配偶无自有住房或者具备公租房配租资格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支付上一年度房租,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租房提取限额。租房提取限额根据本市租金水平和租房面积等因素确定。

高层次和高技能领军人才,其提取限额提高到当年租房提取限额的2倍。

第十五条?本市既有住宅的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加装电梯的,可以在费用支出后36个月内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不超过该户电梯建设费用中(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个人实际出资金额。

第三章?其他类提取

第十六条?职工及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的,职工及配偶本市自住房遭受火灾、地震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同时注销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一)退休的;

(二)出境定居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本市户籍,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满24个月的;

(五)非本市户籍,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满6个月的。

第十八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四章?责任与监督

第十九条?公积金中心应当强化对受托银行的监督管理,将防控违规提取纳入其业务考核,并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对伪造、变造证明材料或者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公积金中心应当依法责令限期退回所提资金,取消其五年内的住房公积金使用资格,并可以处所提资金10%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以欺骗手段提取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公积金中心应当依法责令限期退回所提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21年7月8日起施行,原《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武公中规〔2018〕5号)同时废止。

武汉公积金卡如何办理

本人带上有效的身份证件直接到当地规定的其中一家银行进行申请办理,审核通过以后发放武汉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武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条件以及流程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条件和办理流程》可以详细了解到以下相关武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条件:

1、申请人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系统中只有一个有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表现为:一个有效身份证件下只有一个有效的公积金账户,且处于“缴存”或“封存”状态。);

2、申请人必须持有符合银行要求的身份证件;

3、没有在申领银行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当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武汉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共八家银行合作发行联名卡,其中武汉银行发放的为“贷记卡”,中国银行发放的为“借贷合一卡”其他六家银行发放的`为“借记卡”。公积金缴存职工根据自己需求自由选择发卡银行,每名职工最多可拥有八家银行发放的联名卡,但是每家银行只允许办理一张。

武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个人办理流程

1、银行选择

个人根据需要在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武汉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在武汉地区所有网点办理联名卡申领手续。

2、申请

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柜台办理联名卡申请手续,在完整填写好个人信息后,申请人应当明确和银行约定是否需要卡面印制姓名拼音以及是否配发“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3、银行审核

银行对申请资料真实性、是否符合办卡条件、与公积金中心比对相关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不能通过审核的,银行告知其具体原因。

4、制卡和发卡

对于通过审核并选择卡面上不需要印制姓名拼音的,银行现场制卡并发放给申请人。对于选择卡面印制拼音姓名的申请,银行与申请人另行约定发卡方式与时间。

5、联名卡激活

成功制卡后,持卡人本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按照银行相关规定进行卡激活操作,确保住房公积金查询、住房公积金提取及金融功能正常。

选择配发的“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将随联名卡一同发放。对于申请多张联名卡的,只能拥有一个有效账。

武汉公积金2022年提取新政

武汉公积金2022年提取的新政如下:

一、武汉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1、本市无住房提取条件

①职工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扣划和购买住房类提取记录;

②职工及配偶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

2、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提取条件

①职工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②职工或配偶具有租住武汉市公租房资格。

二、武汉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

2、婚姻证明材料

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离异职工可提供法院判决书,也可提供离婚证;丧偶职工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三、武汉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1、租住本市普通商品住房,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上一年房租,单身职工每年可提取18000元,已婚职工家庭每年可提取36000元(此额度自2022年6月9日起施行,2022年度在本政策执行之前已办理过租房提取的,可在2022年8月1日至12月31日补提一次,补提金额不超过新额度与已提取金额之差,且以本年度首次提取时的婚姻状态为准)。

2、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已配租家庭在租赁期内,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未配租家庭提取额度按租住本市普通商品住房标准执行。

3、通过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的住房租赁平台租赁住房的,可就一套住房授权公积金管理中心逐月扣划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不管是单身还是已婚家庭,均可按实际支付租金逐月扣划,但年扣划总额不超过规定。

四、武汉公积金租房提取方法

1、线下:前往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受托银行网点或公积金各分中心办理。

2、线上:通过武汉公积金微官网在线办理(已婚缴存职工必须是在武汉领取的结婚证,且配偶在武汉缴存公积金,在配偶完成授权操作后,才能在网上办理租房提取)。

武汉公积金受理到审批要多久

公积金中心将在收到受托银行提交的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的审批贷款的组合需要经信行审批商业贷款。因特殊情况不能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的,经公积金中心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公积金中心或者受委托银行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武汉公积金贷款审核需要1需要5-7个工作日。

武汉公司社保公积金开户流程

1、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受托银行网点或公积金分中心。

2、办理流程

(1)银行网点办理流程:

可一次性受理完成单位登记开户、网上业务开通、单位预留印鉴和验印流程,U盾在三个工作日内免费寄至单位申报的邮寄地址。

2)公积金分中心办理流程:

可受理完成单位登记开户、网上业务开通。经办人当场领取U盾后,前往选定的缴存银行网点办理预留印鉴和网上业务开通验印。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武汉市住房公积金和武汉公积金使用规则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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