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是指一方向法院提起的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已经破裂,调解不成,应该准予离婚。按照诉讼程序,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称为裁判离婚。我国《婚姻法》对一方提出离婚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和处理原则。那么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怎么办,让我们由123律师逐一介绍
一、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怎么办
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一般都要出庭。
原告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参加诉讼的,法院一般将按原告撤诉处理。
如果法院通知被告,但被告不出庭,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延期开庭一次。但也会分为具体情况:
如果我真的不想出庭参加诉讼,我会以书面形式向法院陈述我的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如果本人不愿出庭,又不向法院出具书面离婚意见,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以是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的必须出庭的被告。由于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有照顾子女的义务,不出庭又无法查清相关案件,经两次传唤,可以依法扣留出庭参加诉讼。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43条
原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4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离婚诉讼的一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住所和经常居所的,由各人民法院管辖。”
公民的住所是指公民的住所;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被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被告有经常居住地的,经常居住地法院优先于住所地法院。
三、离婚证据
1.证书
这种证据在离婚诉讼中非常重要。这个证据的目的一般不会因为一方当事人隐藏、销毁证据而搁浅。毕竟这些证据都是在相关部门备案的:结婚证可以由民政部门的婚姻状况证明代替;房产证可以到房管局查询;身份证可在公安局人口咨询中心发放。
2.过失的证据
过错损害赔偿的证据类似于法定离婚理由的证据,但在实际效果上往往非常脆弱;甚至,有时候,一些我们认为理所当然的“证据”会被送上法庭,而法官却置之不理。比如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补充其他证据)
以上是123律师123律师网为大家收集的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一方不去,我国对如何处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同时对离婚诉讼的一般原则和离婚证据也有较好的解释。如果你有任何问题
推荐阅读: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上海婚姻律师解答登记离婚协议与诉讼离婚协议的区别
,请咨询123律师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