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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起人的法律责任案例(协会发起人法律责任)

admin2个月前527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公司发起人的法律责任案例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协会发起人法律责任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一、社会责任感的典型事例

湖南怀化学院的洪战辉在家庭屡糟劫难的情况下,12年来克服重重困难,把一个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弃婴一手养大,靠做小生意和打零工赚来的钱供其上学。洪战辉的拳拳爱给很多人带来深深的震撼,他的感人事迹在家乡和学校广为流传。在洪战辉身上,人们看到了自强自立的坚韧品格,体现了勇于担当的责任感。

二、最高院关于保证和纠纷经典案例及解析

您好,最高院关于保证和纠纷的经典案例有很多,以下是其中一些案例及其解析:

1.案例:北京市某公司与上海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北京公司作为债务人,上海公司作为债权人,约定了一项保证责任。后来,北京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上海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北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证是指债务人在债务到期后未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付款责任的行为。在这个案例中,上海公司作为债权人可以要求北京公司作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最高院在审理该案时,应综合考虑合同条款、双方意图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判断北京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2.案例:某市民购买了一辆汽车,并与汽车销售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汽车销售公司对汽车的质量做出保证。不久之后,该汽车出现了多次故障,市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汽车销售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销售者对消费者销售的商品质量做出明确保证的,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在这个案例中,汽车销售公司对汽车的质量做出了保证,因此市民可以要求汽车销售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最高院在审理该案时,应综合考虑合同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判断汽车销售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以上是关于保证和纠纷的两个经典案例及其解析,最高院在审理这些案件时,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条款以及当事人的意图进行判断,并依法做出裁决。

三、巨人集团的兴衰史案例

史玉柱当年开发出M一6401桌面排版印刷系统,推向市场,销售业绩突破百万大关。而后,成立巨人新技术公司,继而推出M一6401汉卡,实现纯利润1000万元。1993年,巨人集团成立8家全资子公司,在全国各地成立了38家全资子公司,同年,巨人集团实现销售额3.6亿元,利税4600万元,最终成为中国极具实力的计算机企业。

四、物权法第76条案例

1、第七十六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2、(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4、(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5、(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6、(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7、(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8、(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9、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10、本条是关于业主决定建筑区划内重大事项及表决权的规定。

11、建筑区划内哪些共有和共同管理的事项需要由业主协商确定,业_主如何协商确定,目前各地作法不一。在征求意见时,许多人提出这一问题。涉及业主如何行使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物权法应当作出规定。

12、根据本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下列事项需由业主共同决定:

13、(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是业主大会组织、运作的规程,需要由业主共同决定。

14、(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没施的管理规约。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是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规则约定,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制定和修改。

15、(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通过业主大会选举能够代表和维护自己利益的业主委员会委员,成立业主委员会。对不遵守管理规约,责任心不强,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委员予以更换。

16、(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物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管理人的管理水平如何,与业主利益有直接关系,需要通过业主大会集体决策选聘和解聘。

17、(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关系到业主的切身利益,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

18、(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改建、重建,涉及费用的负担,事情重大,需要业主共同决定。

19、(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除上述所列事项外,对建筑区划内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也需要由业主共同决定。

20、筹集、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是建筑区划内较为重大的事情,不能由业主以简单多数的表决形式作出决定,因此本条第二款规定,决定筹集、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这一规定表明,筹集、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或者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决定的作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才为有效的决定。第一个条件是,必须获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世主的同意;第二个条件是,必须获得占业主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的同意。假如,一栋大楼的建筑面积总计为9999平方米,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I:的业主,是指若于个业主的建筑面积之和要达到6666平方米以上的业主。如果,某一建筑区划内共有99户业主,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是指业主数要达到66户以上。

21、除筹集、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外的其他事项,属于建筑区划内的一般性、常规性事务,可以采取普通多数同意的方式。对此,本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这一规定表明,建筑区划内的一般性、常规性事务,虽然可以采取普通多数同意的方式作出,但也必须同时符合如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获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的同意;二是必须获得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关于公司发起人的法律责任案例,协会发起人法律责任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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